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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误诊,有专业律师可以咨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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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22 16:07:03|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eet08 于 23-11-2022 16:38 编辑

孩子第一天肚子疼痛,已经无法忍受,去了XX医院急诊,急诊医生诊断为胃肠感冒,留在医院观察了一会,孩子始终肚子疼痛,但医生坚持是胃肠感冒,并开了止疼药让回家。孩子回家后,晚上肚子疼了一夜,第二天仍旧疼痛,我们又带他去了XX医院,在我们的要求下,医院同意住院观察并做B超,进一步检查,查出是阑尾炎,当夜医生手术,割除阑尾。

现在请问专业律师,医院第一天确诊为胃肠感冒,这是不是误诊?因为如果第一天医院可以正确判断病因,孩子或许可以通过消炎的方法治疗阑尾炎,而不是要等到孩子第二天变得更加严重,需要手术割除。我们对医院第一天的随意诊断,非常愤怒。请问医院第一天的错误诊断不算误诊?我可以对
XX医院采取法律行动
吗?谢谢

发表于 15-4-2023 15:41:47|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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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要看看第一天去的那家医院的医疗条件。如果那家医院有检查并作出正确诊断的条件而没有做,仅凭主观经验而作出胃肠感冒的诊断,这个是可以构成误诊的。但如果仅仅是一家条件极其简单的诊所,不具备进一步检查的条件,也不能说是误诊,因为其客观上不具备进一步检查的条件。总之关于医院的误诊,要从主客观方面去评判。这是中国大陆有关医院误诊的判断。您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去第一家诊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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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2023 15:50:08|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医疗机构的误诊,需要从主客观两方面去判断。首先要看看第一家医院,是否具备进一步检查的医疗条件。如果设施很完备而未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医生仅凭主观经验判断为胃肠感冒,就是说他在主观上没有尽到医生职责,这个是可以构成误诊的。反之,这是一家设施设备条件相对简陋的诊所,不具备进一步检查的条件,比如说B超检查。这样的话就不会构成误诊。这是中国大陆对于医疗机构误诊的基本判断。至于新加坡有关此方面的法律并不是很了解,但也会大体基本相同。
您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第一家医院先行协商一下,这个至少会退还你第一天检查治疗等等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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