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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准备携家人一同申请新加坡PR,材料已准备的差不多了,以下有几个问题还不是特别清楚,望解决过同样问题的大神指点迷津,感谢!!
1. 在公司表格中Form 4A里面有一项内容是"Value of Turnover of the company/firm in the past 3 years",我新加坡的合同是和我母公司的新加坡办事处签的,请问在填写这一项的时候,应该填写母公司的turnover还是只填写新加坡办事处的turnover?
2. 配偶在非英语母语国家的大学本科毕业,学位证都是本地语言。跟大学联系过了,他们可以出具英文的本科毕业证和GPA证明,请问可以直接提交吗还是要在获得学位的国家本地做完公正才可以提交?
3. 结婚证和本人的出生证明是在2014年做过的翻译+公正+外交部认证,请问这些文件可以直接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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