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314|回复: 1

[职场] [转帖]中国人一定要看的,新加坡的“法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7-10-2004 14:09: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ENTER>
<TABLE height=4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720 border=0>

<TR>
<TD vAlign=bottom width=720 height=40>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www.hxdsb.com/news/images/tt2.jpg" border=0> </P></TD></CENTER></TR>
<CENTER>
<TR>
<TD width=720 colSpan=2 height=24>
<TABLE width="100%" border=0>

<TR>
<TD width="100%" height=22>
<P align=center><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 target="_blank" >首页</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0" target="_blank" >热点</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1" target="_blank" >地方</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2" target="_blank" >国内</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3" target="_blank" >国际</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4" target="_blank" >台湾</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5" target="_blank" >体育</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select.asp?news_type=6" target="_blank" >文娱</A> <FONT font-size="9pt">|</FONT> <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zmore.asp" target="_blank" ><FONT font-size="9pt">专题</FONT></A> </P></TD></TR></TABLE>
<HR width=650 SIZE=1>
</TD></TR></TABLE>
<TABLE width=60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TABLE width=650 align=center border=0>

<TR>
<TD class=N_biaoti width="100%"><FONT style="FONT-SIZE: 16px" color=#000060>地方新闻:</FONT><!--NB-->福州劳工新加坡牢狱经历<!--NE-->
<HR SIZE=1>
</TD></TR>
<TR>
<TD align=middle><FONT font-size="9pt">海峡都市报  2004-10-15 12:29</FONT>

</TD></TR>
<TR>
<TD class=N_neirong width="100%"><!--CB-->
<P>    2004年9月16日,已说不清楚当时怎么去了新加坡的张先生回到了福州。面对渴望的父母和妻女,他有着太多的委屈和不解: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P>
<P>    2003年10月21日,张先生离妻别子,带着许多期待和希望,踏上梦想中的花园之国新加坡,想几年劳务期满后,就可以衣锦还乡了。但2004年10月12日,当他从福州当时与他签订劳务合同的中介公司取回4.5万元代理费(当时交了4.8万元,扣除机票费3000元)时,一身疲惫的他潸然泪下,回想这将近一年来的日日夜夜:都是因为害人的中介为了能得到代理费,擅自将学历作假,更可恶的是连姓名都改错了!以致造成他想换一家公司上班时,被新加坡人力部查处,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失业5个月,为了生存为了早点回家他只能蹲两个月的监狱……</P>
<P>    两度申请只打三个月工</P>
<P>    1976年出生的张先生,家住福州西洪路,原来就读于福州一所职高的机动车维修专业,学成后自己开了一家摩托车修配店,几年后娶妻生子,日子在勤劳中过得很殷实。</P>
<P>    事情开始于2002年8月20日,在华林路一家大的劳务公司有招维修工赴新加坡劳务事宜,由于张先生专业对口并且自己有开维修店的经历,就被通知已经被正式入选。“当时就交了押金5000元,可直到2002年9月6日,却被通知没有通过。当时感到有点猫腻,后来也证实因为被别人顶替了!”张先生说。</P>
<P>    2003年的9月,又有一次新加坡汽车修理厂招技术工的机会,张先生在交了5000元押金后,同年10月2日,申请就很快批出来,10月21日顺利地出境了。</P>
<P>    就这样,张先生转让掉维修店到了新加坡工作,可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平常要加班到深夜却没法得到加班的补贴,不堪忍受的他辞掉工作,于2004年2月11日,准备申请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时,工作准证却被取消了,因此到新加坡的工作时间仅仅三个月。新加坡人力部给出的原因是他的学历证书造假。至此,张先生才知道,原来国内的劳务中介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学历做成大学文凭,并且还将他的姓名改错了。“太离谱了,哪有这样做法?”张先生在举目无亲的新加坡,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P>
<P>    五个月失业浪迹狮城</P>
<P>    从2004年2月11日到2004年7月28日的时间里,张先生说他尝尽了人间的无助和辛酸。首先遇到的是资金,由于当时在福州中介交了代理费4.8万,基本上没有带钱来,更何况家里还要等着他寄钱回家。当时三个月的劳工能换来多少呢?虽然每个月有2000多新元的工钱,但老板以合同未满为由,按合同期内每个月只付1000新元,剩下的只能等合同期满后给。所以总共只赚了3000新元。张先生说:“新加坡的日常消费高出国内的5倍,连他们的本地人都抱怨开销太高,更何况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劳工呢!”</P>
<P>    在5个月的时间里,张先生基本的开销如房租、伙食、交通费及日常开销每月约500新元,其间还要接受人力部的调查和传唤,还要每周到人力部盖印延期。张先生说:“单单口供就录了4次,然后毫无音讯地被调查了5个月!”最让张先生着急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他日常的开支是压了再压,可以说是勒紧裤腰带过活了,但还是濒临绝境,所以他多次到人力部向一个叫SAI的调查官小姐诉说自己的处境,要求给他临时准证,但都被无情拒绝!其间,张先生去找了三家公司的老板,老板同情他的遭遇,还向人力部申请临时工作准证,也都无果。</P>
<P>    张先生说,“与其他调查者相比,我还算幸运,和我一起接受调查的一位来自四川乐山的同胞,已经被调查了7个月,还是遥遥无期,他的生活已经十分困难,每当见到我时,总是无助地苦笑。他还跟我说他也向人力部的调查官SAI小姐诉说吃饭成问题了,那个小姐却告诉他等到上了法庭以后就有地方住,有饭吃了!”</P>
<P>    为早日回国上法庭</P>
<P>    为了能尽快结束调查,张先生规规矩矩地呆着,有山东烟台的一个被调查了9个月的同胞告诉他:因为张先生和他的情况一样,都是国内代理商申请的准证,人力部没有足够的证据起诉他们,因此要在时间上拖垮他们的经济和心态,以致无法请律师,或者让他们打黑工再捉住,以致罪上加罪达到惩罚的目的。</P>
<P>    2004年7月28日,张先生被新加坡人力部就业稽查处控上了法庭。在调查室,人力部说张先生在2004年2月14日用中英文填写了一份英文表格,并签上中文名字,并说是在2月19日交到人力部的。张先生说,他觉得很奇怪,首先他在2月24日前从未去过人力部,也根本不懂怎么走,另外,他对英语一窍不通,更不用说用英语写材料了,所以从这点上说,这一切都是劳务代理商做的,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张先生向他们出示了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颁发的出境证明,上面清楚地写着出国日期、前往的国家和国内的外派公司。但是他们认为张先生的代理商不存在,所以就把用假学历申请准证的罪名扣在张的头上。起先张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向他们提出了异议,最后调查官SAI在控状下补充了一句:他不知道表格上所写的内容。张先生说:“显然,他们也默认了表格非我所写,我只是个受害者,在控方作出让步后,我也考虑到自己的处境,也希望能快些了结此案,早日回国,所以就在状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P>
<P>    随后,张被带到新加坡初级法院。这是张平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张说:“当时心理压力很大,走进法庭地下室,看到大量配有警棍和步话机的警察,围着几十个有两人一组用手铐铐着的等待上法庭的人。他们全坐在地上,用奇怪的目光看我,因为就我和那个山东同胞没戴手铐。”上午9时许,法官开始上庭,过大约半小时后,轮到张先生了。“翻译先是用华语念了我俩的诉状,然后问我认罪吗?我辩称:‘我在国内交给代理商的材料全是真实有效的,但是传到新加坡来怎么就变成假的,并且连名字都变假了!’法官说,‘那么你是没有意图的?’我回答‘是’。法官就将案子移到初级法院2号庭等8月5日过审,翻译还告诉我必须有新加坡人担保,担保金1万新元,如果没人担保,将被扣留!”后来张被法警带到台阶上等待,几分钟后,山东的同胞出来很高兴地说:“被判两个月监禁,因为总算明确了几时能回家了!”</P>
<P>    三上法庭被判监禁两个月</P>
<P>    后来,张就被带到了女皇镇扣留所,被安排到C号楼3层的一个6平方米的房间,里面有一个莆田人、两个新加坡人。2004年8月3日,张又被安排到一间大房间,因为5日他要上庭了,按惯例要提前2天调到大房间。里面有25个人,其中有4个中国人,大家按种族三五成群地凑在一起,除了问来自哪里,就是问怎么进来的、将判多久等。</P>
<P>    8月5日清晨,张被铐上手铐两人一组被押上囚车,直到下午5时,张才安排上法庭,和一个五十几岁的新加坡人一起走进法庭,那个新加坡人先审,在一番大倒苦水后,案件又被推到了8月13日。张说:“那新加坡人还对我说‘这个法官真好,让我把话都说完了,希望下一次开庭时可以考虑我的情况,给我最低判决’。我也以为今天也有机会吐冤情了,因为我确实没有让代理商提供过任何假的材料,也没有允许他们用假文凭来为我申请准证。更没有想到我到新加坡申请的是一份维修机动车的职位,而我是有专业技术等级认证,并且从事多年了呀!”</P>
<P>    但是轮到张上庭时,法官只问他对指控是否承认,是否认罪?张只好说:“我今天是认罪的,但我不想承担所有的责任!”结果翻译告诉他:“法庭不接受你是由代理商申请的工作,如果你不认罪就准备打官司,如果认罪,罪名成立通常是监禁两个月,法庭从7月28日你上庭之日起给你扣除日期。法庭今天不接受你的认罪,你将于8月24日在2号庭过审。”就这样张又被推迟19天后再审。</P>
<P>    张说:“当时觉得不公平,话还没说完就被法庭明确要求选择认罪或不认罪。如果打官司,哪有钱?下回(8月24日)如果还不认罪还要推迟再审,如果认了,按从7月28日算起,两个月的监禁只剩下两个星期就可以出狱回国了。所以觉得下回还是认罪先出狱再说。”</P>
<P>    所以在第三回即8月24日上庭接受庭审时,张先生二话没说就认罪了,以致也顺利地蹲进了监狱,两周后即9月8日出狱,9月11日转到移民部门。</P>
<P>    难忘狱中老乡的经历</P>
<P>    张先生说,在狱中,有几个来自福建的老乡的经历让他难以忘怀。</P>
<P>    一个是今年47岁的莆田人,因为倒卖CD,以及逾期逗留和作假等被控数项罪状,按照新加坡的法律离50岁还有3年,因此逃不过鞭刑,并且至少4鞭。他担心自己会被判重刑,因为在新加坡卖盗版光碟风险高,一旦被抓,至少六个月监禁。</P>
<P>    一个来自福清高山的林先生,三十几岁了,是二次进宫,他1993年就来到新加坡,一直打了两年工,2002年他被警方抓获,由于用别人的护照,被判打鞭坐牢。2004年7月19日林先生用的是真护照,却因为上门为一个客户服务时,被门卫保安抓到警署,当警察将他指纹对照后,发现有过前科,但是名字与这次不一样,尽管林先生解释上一次是假的,这次才是真的,但还是没法逃脱新加坡法律的惩罚。</P>
<P>    另外一个来自连江的老人,52岁了。由于家里负债累累,偷渡到新加坡靠收购废品赚钱,老人来到新加坡后发病,因胃部疼痛,又舍不得花钱看病,只好叫家人寄来一些中药来吃,但病情不见好转,他由于年过50岁,没有受鞭刑,被判了一年监禁后回国。老人又拖着病体入境,想赚一笔,将债务还清,没想到钱没赚到,却病体难支被送到监狱。</P>
<P>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回来后,百感交集,虽然自己遭遇不幸,但还是遇到了许多当地的好心人的救济资助帮他渡过了难关,他想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能让许多想到外当劳工的人知道,千万不要想当然,特别通过中介劳务时,一定要慎重,以免吃亏。</P>
<P>    N本报记者  吴其西<!--CE--></P></TD></TR>
<TR>
<TD><!--G--><!--GO--></TD></TR>
<TR>
<TD><!--X--><FONT style="FONT-SIZE: 14pt" color=black>&#8226; </FONT>下一则:<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allnews/2004/10/15/n20041015113127.asp" target="_blank" >读者专家献计福州温泉游(图)</A>  <FONT>10-15 11:32
<!--XO--><!--S-->
<LI><FONT>上一则:</FONT><a href="http://www.hxdsb.com/news/allnews/2004/10/15/n20041015151935.asp" target="_blank" >NBA总裁承诺2008年前 常规赛来中国(图)</A><!--SO--></LI></FONT></TD></TR></TABLE></TD></TR></TABLE>
<TABLE width=720 border=0>

<TR>
<TD width="100%"> </TD></TR></TABLE></CENTER>[em13][em13][em13][em13][em13]
发表于 17-10-2004 17:54: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辛酸啊!!!</P><P>要引起警惕!!!</P>[em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