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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中国烧鹅不得入境 女总裁不肯弃鹅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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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10: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51岁制药公司女总裁陈彩萍(音译),今年9月30日,从中国旅行回国进入樟宜机场第二搭客大厦时,被关卡人员发现她从未经批准的中国地区携带两只烧鹅入境。关切人员要求她把烧鹅交出来销毁,女子不肯遵从,还生气地把烧鹅丢在地上。
<P><FONT>  结果,该名新加坡女子昨天在妨碍公务人员办公罪名下,被法官判罚款3000元。 </FONT><FONT>这是本地第一次有人因妨碍关卡人员执行职务而被控。妨碍公务人员办公的罪名,最高可罚款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 </FONT></P>
<P><FONT>  该名女总裁在认罪后被判罚款,法官在下判时也一并考虑了她违例携带烧鹅入境的行为。 </FONT></P>
<P><FONT>  在卫生肉类及鱼类法令下,任何人要进口肉类或肉类食品,必须先向农粮局申请执照和准证。违例者可被判罚款高达5万元,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FONT></P>
<P><FONT>  然而,农粮局考虑到一些游人旅行时想带一些食品供个人食用,于是也特别批准了一些国家的肉类食品过关,只是每人携带的肉类分量不得超过5公斤。 </FONT></P>
<P><FONT><B>中港肉类禁带入境</B> </FONT></P>
<P>       <FONT>至于亚洲地区如中国、香港、台湾、印度、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等都属未经农粮局批准的国家和地区,从这些地方带肉类或肉类食品入境是违例的。 </FONT></P>
<P><FONT>  根据农粮局的统计,今年已经有123名外国游客及本地人因为携带未经批准的肉类或从未经批准地区携带肉类食品入境而被关卡人员发现。当中,就有42%是携带了来自中国地区的肉类和肉类食品。</FONT></P>
发表于 26-11-2005 10: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呵呵   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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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10:3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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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10: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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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1-2005 10:5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FONT size=+0>至于亚洲地区如中国、香港、台湾、印度、泰国、印尼和马来西亚等都属未经农粮局批准的国家和地区,从这些地方带肉类或肉类食品入境是违例的。</FONT></P>
<P>如果带来,被发现就麻烦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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