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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06 11:18: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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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二十楼的,请别把国内的思考方式和观念完全带到国外,在一个法制的国家,如果你还抱着<font color="#d52b2b">法律是为有钱人服务</font>的观念,哪吃亏的一定是自己。在新加坡,善用法律才是每个同胞都必需学会的,尽管新加坡的法律还不是完美的。</p><p>至於说要楼主去找律师上法院能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吗?老实说我不知道法庭能不能让楼主得到心目中想要的判决,因为现在我们知道的也只是楼主单方面的说法,而法官却是要看证据,听过双方的供词才能下判,但有一点肯定的是,真要讨公道上法院才是正途,而不是私下报复。</p><p>在新加坡用言语和肢体行为侮辱一个人是触犯法律的,你如果有注意社会新闻,应该常看到因为言语肢体行为侮辱他人而被要求登报道歉或者被法庭判赔偿名誉损失的案例。反客为主的案例也有,和人起争执愤而出手伤人,不管谁先开骂肯定是伤害罪,在新多年,就见过朋友因此吃了亏。</p><p>你可以说我卑微屈膝,只是我认为当你面对一个满口污言秽语的人,却选择和他一样对骂,那就让自己变成和他一样的水平了。当然,别人骂你你也能回击他,但如果你说出<font color="#dd2222">我要杀了你,你全家给我小心一点</font>这样的话,不管心里真实意图为何,却肯定犯了恐吓罪,像我前文提及,楼主很容易会惹上教唆罪,这是令人担心的,</p><p>还有,李敖不是新加坡人,人也不在新加坡,最重要的是没有人向法庭提出告诉,因此法庭凭什么来判他的罪呢?</p><p>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但文化大革命的年代是一个疯狂崇拜偶像和丧失理性的年代,是一个不能有个人想法只有中心思想的年代,我说的话只会让我陷入无穷的苦难之中,因此请不要低估文化大革命了。</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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