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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报 杨文成 <p> 我女儿有一个4岁的孩子,收入不多,请不起佣人,要我们过去帮忙照顾孙儿。由于只有一个女儿,难道看着她受苦?于是两老就商量把我们那间有11年的五房式组屋租出去(保留一房),这样可以帮补女儿一点,并有点收入摊还本身的建屋局贷款,帮补两老的医药费(两人都有高血压、糖尿病等)。 </p><p> 经过房屋经纪的介绍,带来了一对中国夫妇以及一个在本地读书的孩子。男的自称工程师,新加坡永久居民。女的来陪儿子,拥有有效的护照。儿子在东部一所小学念书。查明证件全部有效,儿子也真的在那里念书。于是就在两名经纪面前以每月租金1000元租给他们,并签下一年的合约。 </p><p> 我们的信件照旧寄去旧址。每个拜六中午或傍晚我都会回去开信箱,顺便上去看看。经常都是静悄悄的,还暗自高兴租给一户好人家。 </p><p> 谁知不出几个月,一天收到警方的来信要我们到警局走一趟。天啊!原来警方在某一天的半夜,在我家捉到了9个逾期逗留者(有一个还是非法入境的)。在他们口供书里,个个都说认识我,还叫我“安哥”。真使我悲愤莫名,有口难言。 </p><p> 出于好意,同情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还在念小学(虽然有人警告我们出租房子给外地人要小心),万万没想到却因此被重重地咬了一口! </p><p> 虽然我跟警方说我是被害的,我的合约可是在两位名房地产经纪面前签下的。每个月的租金也是这户人家直接汇入我太太的户头里面。难道有人跟我租屋、还租金,还会允许我带另外9个人去跟他们挤在一起吗?假如不是这家人本身带进来的,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他们要逃之夭夭?为什么电话号码全部换掉?还欠下700多元的水电费与一个月的租金? </p><p> 虽然答案很明显,还有经纪的证明我只是租给这户人家的,警方还是叫我10月1日上法庭。一共有9条窝藏非法移民的罪状,条条都是重罪。只好忍痛花钱请律师上庭。 </p><p> 现在我该怎么办?认罪要坐牢还要失去一份工作了30多年的职业,出来以后,以我的年纪我要做什么?不认罪我真的付不起太多的律师费。 </p><p> 最让我悲愤的是,为什么真正犯罪的人可以逍遥法外?那户人家的儿子还在新加坡念书,事情发生后我打电话去学校证实的,由于要保护学生,校长说不可以给我资料。反而我是受害人却要上法庭,请问正义何在</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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