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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网上看到了这样一个帖子《湖南经视为拼收视率 竟将女干部沦为情妇》。起先,是一阵讶异,再怎么说这个电视台在国内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电视台了,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细细看完文章,才发现原来将此节目告上法庭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于是乎,我开始好奇起来,所谓真人秀,是秀真实的百姓生活,还是用真人去秀出电视台想要的效果而已。在这样一个竞争的社会里,媒体行业的竞争更是激烈,甚至悲壮。为了收视率,制作人更是想尽办法去求变求新。为的就是找出让老百姓感兴趣的话题新闻。 但如今,像此电视台的行为,着实让我有些心寒。难道为了找出能有收视率的话题新闻,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了么?为了节目效果,把拍来的素材以断章取义的剪辑方式描述那位女干部似乎承认了自己是情妇的身份,用自己的画外音,来编造了一个没有发生的事实。在没有多方了解的情况下,单凭委托人一人之说,就做出了一个节目来,是不是太草率了。窥探了别人的隐私生活就已经是不对了,未经允许就把它放在电视上做成了一个秀播出来,这样跟盗窃有什么不同?同样是不问自取的行为。 新闻媒体应该是这个社会的监督员,而不是为了收视率就歪曲事实,或者侵犯别人隐私,而获得节目效果。我想,电视观众的品位还不至于改变到如此肤浅的地步吧。 看到某位网友说:“如果受冤的是一个普通百姓,恐怕只有一死以表清白了。”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媒体是有一定的公信力、权威性。但是,当老百姓们都相信他们的时候,他们却没有按照自己的职业道德来工作,试问,这个媒体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就真得成了不折不扣的盈利机构? 我们不禁想问:为何有些节目随着时间的流逝却逐渐变了味?是老百姓的口味在变,还是利欲熏心的年代,连电视媒体也跟着被熏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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