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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求助]如何尽快和新加坡人 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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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8 01:5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求助求助</p>
<p>&nbsp;&nbsp;&nbsp;&nbsp; 和新加坡人在新加坡注册,没行婚礼,但半年后新加坡男有了外遇,打了妻子,妻子回了国.要求新加坡男人办离婚,可是当时他以没有钱办为由.从妻子回国到现在已有八个多月了,想请问大家,要怎么和新加坡男人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妻子不方便回新加坡,因为签证已过期,护照也要到期了,有没有可以人在中国就解决的办法?</p>
<p>&nbsp;&nbsp; 如果男方一直没有办离婚,他们在新加坡注册在中国有记录吗?女方还可以在中国结婚吗?</p>
<p>&nbsp;&nbsp; 要怎么办才好?</p>
发表于 22-10-2008 13:5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向法院提出离婚, 分居两年一定会批准的,一定别忘记要求赡养费,还有财产分配,新加坡离婚对女性是很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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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8 14:3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h1>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外国登记结婚在中国诉讼离婚案</h1></div>
<p align="center">2006年11月04</p>
<p>近日,本律师成功办结一起中国人和新加坡人在新加坡登记结婚在中国诉讼离婚案件,从人民法院受案到当事人拿到生效调解书用不到两个月。</p>
<p>2004年6月,经人介绍,中国公民沈阳籍A女士到新加坡旅游期间与新加坡公民B男士相识并相恋。2005年1月,经新加坡婚姻注册局(REGISTRY OF MARRIAGES SINGAPORE IN THE PRESENCE )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书。正式结婚后,因A女士的签证属于短期旅游签证,不可以在新加坡长久居住,需要经常在中国和新加坡间往返,影响到夫妻感情,同时双方性格、生活习惯、方式上的冲突日益加剧,经常发生摩擦,从2006年1月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互不干涉。在2006年6月,双方冷静地坐下来详谈,均同意心平气和的离婚并选择中国法院为诉讼法院。</p>
<p>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生育孩子,也无任何财产纠纷。</p>
<p>本律师在承接本案后,首先指导当事人办理涉外委托手续、代书涉外诉讼法律文书。在涉外委托手续办理完毕后,新加坡公民B男以原告身份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民事诉讼,要求离婚,本律师以B男士委托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在诉讼中,本律师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并进行调解,获得法院支持。在一审调解成功后,沈河区人民法院将此案提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审核。该案于2006年9月7日收案,2006年11月6日当事人拿到生效裁决书,前后历时不到两个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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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8 14: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上面是网上搜索的一个案例,还有一条“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font color="#ff0000">中级人民法院</font>提起离婚诉讼。”(<font color="#ff0000">好像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实际中离婚案件由基层还是中院,还有待考证</font>)</p>
<p>这些都是在中国离婚的情况,对于在新加坡离婚的,本人不了解。</p>
<p>仅供参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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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0-2008 15:5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试向中国的法院提出离婚吧 我也不是很清楚哦 你可以咨询咨询你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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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0-2008 01:0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在新加坡ROM登记,中国民政局没有登记过。只要没人举报你,中国是没人知道你结过婚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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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8 07:1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问题出在新加坡的男人太花心了,不管当初有多么的相爱,都抵不过外界的诱或,他现在回头找我,有什么用呢。心都伤碎了,为什么还要再回去伤一次。只想快点办好这件事,太累了</p>
<p>谢谢大家出的主意。</p>
<p>中国方面不太方便在法院起诉,而且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这个不太好办。</p>
<p>想在新加坡那边处理,不知道要怎么办</p>
<p>楼上给出案子的朋友,不知道在哪里查到的</p>
<p>&nbsp;</p>
<p>还有没有朋友认识新加坡那边LAWER的,介绍一下也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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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8 10: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最近这种帖子越来越多,无话可说</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4 10:32: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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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08 22: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当初呢~~~~~~~~~~~~为了一点点利益,毁了自己以后的生活~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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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1-2008 17:1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关键是你有证据嘛,有的话就不怕了,直接做张两年多次往返的签证回新加坡,找律师告他通奸,新加坡保护女方的,有证据的话,你要离婚很简单,而且通奸,他的家当就要分你一半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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