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3845|回复: 1

[保险] 新型冠状病毒,在新加坡购置的保险能派上哪些用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8-1-2020 13:54: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iona481 于 28-1-2020 14:33 编辑


2020年1月23日一大早,武汉已经下达了封城的指令,但地处其他省市的海外华人仍有很多已经踏上了回家的路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我们在新加坡购买的各类保险,能派上哪些用场呢?以下进行逐一的说明(以保诚公司为例,其他公司请参考相应条款)

一、 个人医疗保险(也称住院保险):报销!!!

在新加坡购买的个人医疗保险有一项称为“Emergency MedicalTreatment outside Singapore”,它的具体定义为:

1_副本.jpg

解释:被保险人在海外因紧急医疗所导致的住院费、住院前检查费、住院后复查费可以报销。
紧急医疗是指采取紧急补救措施,以避免因严重疾病或严重疾病发作而导致死亡或严重损害被保人的健康。

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符合紧急医疗的定义,如回国期间感染,医药费可以由个人医疗保险报销。

报销的标准由两个因素决定:
  • 与新加坡标准相比,在海外治疗同等疾病的花费,按照孰低原则报销
  • 新加坡标准按照保单购买的类型,以公立医院或私立医院的标准报销

2_副本.jpg


二、 个人人寿保险:身故赔!!!重疾不一定!!!

人寿保险的保障范围包含:身故/完全性残疾/终结性疾病/重大疾病。

身故:除一年以内的自杀外,赔付任何形式的的身故,当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造成的身故,赔付。(排除本身有exclusion的情况)

重大疾病:新加坡LIA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赔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传染病(疫情),不在36种重大疾病的范围之内。但是,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诱发的其他重大疾病,如昏迷、肝/肾功能衰竭,达到重大疾病的标准,则给与赔付。


三、 个人意外保险:不报销!!!不赔付!!!

意外保险的功能主要有两个:一是因意外导致的医药费报销;二是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的赔付。

以上两项赔偿都要满足“意外”这一条件,保单中对意外的定义是:

3_副本.jpg

解释:“意外”是指突发、不可预见且非自愿的事件,直接导致死亡或伤害,与疾病、感染及其治疗无关。

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属于意外,治疗费和身故赔付,在意外保险中不赔。


四、 公司团体健康保险

一些外派员工在新加坡并没有购置任何个人保险,只有公司团体健康团险作为保障。那么,公司团险是否能够赔付呢?

公司团体健康保险一般包含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住院、门诊等模块,可以看作是一个打包的产品。是否赔付取决于公司在投保时买入的是哪个范畴的保障,以及具体的赔付条件。

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来说,一般情况下:
  • 身故和重大疾病与上述个人保险的赔付条件相同,即身故赔、重大疾病不一定。
  • 住院:请参见具体条款。首先,是否包含海外住院;其次是否包含因疾病导致的住院。
  • 门诊:大多数门诊治疗仅仅保新加坡本地,一些跨国公司可能会有全球的门诊保障。
五、 旅游保险

有些员工经常出差,公司也会给员工配置旅游保险。再来简单说一说旅游保险的注意事项:

1. 旅游保险是否保回国
    有的旅游保险持中国护照在新加坡买入,是不保国籍所在国的。
2. 旅游保险也有保身故和住院医疗的条款,但要注意看条款的细节。比如,今天新闻刚刚报道,病毒有14天左右的潜伏期;如果员工回新后发生症状需要治疗,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就医是可以报销的。例如:

4_副本.jpg

在面对大规模疫情来临时,如果有保险会自在轻松一些,当然这要基于对保险条款的熟悉和对情况的准确的判断(比如,只买了意外险对这次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就没有任何帮助)。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大家对保险有基本的了解,也希望大家面对疫情不要恐慌,做好防空措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度过一个春节。


发表于 28-1-2020 14:23: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很多在国内的同胞已经提前返新,本次病毒的可怕之处是有长达14天的潜伏期,并且潜伏期内无症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感染了。因此,新加坡政府要求返新的大、中、小学学生自我隔离14天,部分单位也安排了在家办公,以进行有效隔离,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叉感染。

此时,很多客户非常担心,想买一份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在此,向大家做几点说明(以保诚为例)

第一,要在健康的状况下,即还没有发现“pre-existing condition”的情况下买入,保险公司可以承保。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存在“pre-existing condition”?
“A pre-existingcondition is the existence of any signs or symptoms for which treatment, medication, consultation, advice or diagnosis has been sought or received by the life assured or would have caused an ordinary prudent person to seek treatment, diagnosis or cure, prior to the Cover Start Date of this benefit"

既存的病情是指, 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被保险人已经存在任何需要治疗,用药,咨询的体征或症状,或被保险人已经寻求或接受诊断,或此类体征或症状能够使普通审慎的人寻求治疗和诊断。

所以,如果您已经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的症状,并已经寻医问药,此时买保险为时已晚;如果您没有出现任何症状,只是担心,那是可以正常买入的。


第二,保险有没有等待期呢?

投保时,没有“pre-existing condition”的情况下:

  • 医疗保险:除一些特殊情况外(如活性器官移植、孕期综合症等), 没有等待期
  • 人寿保险:除自杀需要一年的等待期外,没有等待期
  • 重疾险:癌症、严重心脏病、严重冠心病需要90天的等待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