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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aylorMaking 于 30-11-2012 21:12 编辑
首先,先要谢谢老枪,每次一想到那次常识大赛时,明明他有很大可能拿下第一名和约数7万星币的奖金,可是在他慷慨激昂的一句“平分”建议下,我出于无奈只好平分奖金鸟。哈哈,结果是大家都拿了9千星币,皆大欢喜。那时候我一想到这事,就让我开心的笑了好几天。。。。。好吧,我承认,就算是现在,我一想到这事,还是乐个半天~ 再次谢谢你这么好的建议哦~
感谢言论完毕,现在说回正经事。
一开始我就觉得那群巴士司机的罢工行为是犯法的(事实证明了警察叔叔的想法和我一样,我相信法官的想法也会是same same的),对我而言,在新加坡,知法犯法就是S8,不知法而犯法是大S8。。。。目前为止我只能确定他们是S8,大S8的话要等他们上法庭为自己的行为抗辩时才能确认是不是。。。希望不会出现一群大男人在法庭上眼泪鼻涕鼻屎乱飞痛苦的说“法官大人,我是不知道法律才会这么做的啊,请大人手下留情啊~啊~啊~” 的场面。。。那时候我只能说他们是大S8鸟。。。。
让我重申我的立场,我的观点就是:在新加坡,知法犯法就是S8,不知法而犯法是大S8,就这么简单。
如果你们觉得知法犯法不是S8,反而还觉得他们是人间大勇者,人权战士,宇宙正义超人,那我真心希望看到你们拿出点实际的行动去支持他们,捐个五百一千的,去法庭声援他们,而不是在这里集体yy,集体喊着空洞的口号什么精神支持什么好样的什么有种,空喊口号就和那些一面喊抵制日货一面下载日本A V的行为一样下流无耻。。。
最后,和我熟的人看到我这几天说的话后自然会哈哈几声继续和我如常聊天(不管你认不认可我的角度),可如果你觉得熟人的定义就是什么事都要一鼻孔出气,那我只能和你说,今天天气不错,你还是趁早去找你另一鼻孔吧。请恕在下我没这么多时间做你的鼻孔。
那和我不熟的人呢?。。。秋,我管你个叉毛线怎么想。。。
最后通告:要继续讨论S8这事的id今天是最后一天鸟,周末我要打球,下周要做秀水街评估。没空陪你们玩鸟。另,如果你马甲发帖数量少过2000,就不用进来讨论鸟,我一向没有和马甲认真讨论的习惯。
p/s:你烧死再多的歌白尼,他说的也是事实。
pp/s:当然,以上言论对(少)女丁完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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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7-12-2012 09:05 裁判: taylorM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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