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yishun2009

[房产] 关于小马哥的那个案子,请看1楼铜牌推广者对此的总结发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8-3-2011 17:03: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目前的了解,打官司小马哥应该会赢,当然实际上赢不赢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毕竟小马哥是中国人一个人在新加坡的地盘办事肯定是很多不顺,也仅仅是个pr,肯定是弱势方。就算最后结果小马哥输了,也说明不了什么,也不见得就能证明房东有多好,中介有多对。另外我建议大家看问题的时候,不要把自己当做第三者,最好你设身处地想想,如果你是房东,会如何处理,如果你是中介,会如何处理,如果你是小马哥,会如何处理,为什么这样处理。从第三者的角度,做出的一些评论没什么建设性意义。

点评

别把国内的做法搬来新加坡,不一定行得通, 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不分国籍,男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8-3-2011 21: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3-2011 17:03: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还有一点就是,任何事情的发生,参与事情双方都是有责任或者原因的,不可能说某一方100%对,另一方100%错,有一个责任大小问题,我不明白的就是,据我的判断,主要原因是房东搞地下贷款干扰交易进行,房东的责任应该是大部分,大家一直抓住小马哥的20%的责任不放,而对房东80%的责任不闻不问,不知道这是否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3-2011 20:52: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gcid 的帖子

要知道,你所看到的其实只是一面之辞,
并不足以让大家作出相对客观的评价,
还是事实和结果才最说明问题,
按照小马哥喜欢长篇大论逐一驳斥的发言风格,
你觉得如果是他80%胜算了,会不来对所有前面不站在他立场发言的tx不嘲讽一番?

所以,现在,没有结果就是结果了。
当然,赚钱不容易,如果小马哥在这个case中有经济损失,本人还是表示同情。

----以上依旧是本人纯臆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3-2011 22:05: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gcid 的帖子

 别把国内的做法搬来新加坡,不一定行得通, 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不分国籍,男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00:01: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temouse 于 29-3-2011 00:51 编辑

回复 sgcid 的帖子

卖家是越南人,好像还不是PR,那不岂是更弱势方?

买家信誓旦旦的样子,好像是掌握了卖家“诈骗”“地下贷款”公司的直接证据。那卖家岂不是传说中的得罪了黑白两道嘛,处境堪忧啊。

还有一点,人家买家只是cosplay了一下法官判定这个案子是卖家诈骗了放贷公司然后要报警“抓贼”,好像从来没说过要和卖家打官司呀。这个这个,你又替别人作主张去打官司。别一个案子,你是替当事人作主硬说装修公司骗了当事人,看帖要仔细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00:28: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michael8330 的帖子

按记忆举一个案例吧

新加坡人力部提控一个在按摩店“非法”做工的中国女子,最后人力部败诉,原因是法律漏洞。这个中国来的女子在新加坡一家按摩店做工,后来入股成为董事管理按摩店,被人力部查获无准证做工控上法庭。当时法令名称为"Employment of Foreign Workers Act",法庭最后裁定该中国女子无罪,因为她被查获当时的身份是董事而不是worker,不能适用该法令。后来由于这个法律漏洞,政府向议会提交议案修改法案,将该法案更名为“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即使修改了法律,按不溯及既往原则和一案不二审原则,该中国女子都是完全无罪的。

以上这个案例,说明外国人和新加坡政府打官司都可以胜诉。这个社会的基本原则是,游戏规则是否合理可以各有见解,但是一但游戏规则制定了,大家都应该遵守,新加坡司法是可以保障游戏的公平性。

某人上次在一个信用卡盗窃案子上质疑新加坡警察会因为受害人是中国人而不好好办。这个质疑实在是没大脑。我如果是警察,我会挑容易办的和比较大的案子来办,这样可以获得效高业绩,受害人是我亲友我也会比较卖力,受害人是普通新加坡人或是普通中国人那就没有差别,我会同样办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08:18: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atemouse 的帖子

对你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华人网果真是卧虎藏龙之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15:02: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不要举什么例子,不要认为你的例子多有说服力,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你说的一个例子又能算什么?我真怀疑你们懂不懂我在说什么,感觉我就是在这浪费口水。任何事情不要以为你想的就是对的,事情要正面来看,也要反面来看,你们看问题的角度太单一了。新加坡很公平?我怎么觉得不公平的地方多的很。。。我也从来没说我的观点就是客观的判断,谁的观点能是客观的? 我看到的也许确实是一面之词,甚至够批不是,出来说两句话又有什么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15:11: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根本话题,如果你是小马哥,你付了定金4000元,执行的时候发现有问题,你会继续交1000吗?你交了1000,可能你最后的损失是5000元,不交,最后的损失是4000元。你会做什么选择呢?如果是我,肯定不交并且把4000要回来,除非钱是自己印的。你自己想想你会怎么做。不要说些小儿科的话。中国人在新加坡买房不容易,碰到这种嫌疑极大的玩花样卖家,正常人都会很小心谨慎。

点评

但是神奇的小马哥就是不继续交易也不把钱要回来,超出你的思维了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9-3-2011 20:31
同意这个看法,交易要不要继续下去,不设身处地还真不好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9-3-2011 15: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1 16:35: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gcid 发表于 29-3-2011 15:11
回到根本话题,如果你是小马哥,你付了定金4000元,执行的时候发现有问题,你会继续交1000吗?你交了1000, ...

感觉你现在回到正常思维了。
当初大家就是这样建议的。
可惜 买家 不同意你的这项建议。
因为 买家 认为抓到现行犯了。要一抓到底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