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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shun2009

[房产] 关于小马哥的那个案子,请看1楼铜牌推广者对此的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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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3:02: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ael8330 发表于 30-3-2011 12:30
2x Bxxxx Bxxxx Exxt Axxxxxe 2x #xx-08  99 Yrs From 20/06/2000 xxxxxxxxx       $730k 11 Mar 11

:_bs ...

意思是这个房子已经成交了。
日期是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海啸的日子)
成交价73万。

这是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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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14: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平凡又平凡 发表于 30-3-2011 13:00
你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你了解事情的全部过程,估计你的看法会有改变。

这里没有人说 买家 的不是。 ...

呵呵, 我可是从头看到尾的,他说抓罪犯只是个气话而已。

他是要买房子,而交了订金后经律师提醒而警觉,也许他是警觉过度,也许正如各路专家所说可以最终买到这个房子,。但是这个过程会怎样?如果我是小马,会怎么做? 他的要求很正常嘛,屋主要卖房子,就把那个可疑贷款所产生的禁售令解除,正常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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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17: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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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xiao ma ge already got the 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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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19: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亲爱宝贝 的帖子

打官司这种事情还可以预测发生,完全是想象力在作怪。一般来讲卖家的最大好处是房子卖了拿到钱,除非有读心术知道卖家不想卖房。

如果卖家已经违约了不要卖房,就看买家的意愿去处理,打官司强买下房子也行,先发律师信追回1%并保留索赔的权力也行。

如果卖家没违约,“预测”对方会违约,然后害怕打官司,拒绝执行OTP,在法律上是相当于把1%送给对方,并且没有律师会帮买家去要回1%。这样的话我劝当事人以后不要买房了,或者买房的过程完全交给老婆处理。


一直来就很好奇这个律师提醒的"风险”是什么,这个也许可能就是事件的核心,可是当事人把重点跑到卖家诈骗贷款公司上去,这个跑题就跑的远了,可就不叫“提高警惕"了.并且这个“诈骗”有可能仅是“听说”的,当事人没有在贷款现场观看录音掌握诈骗证据,而且也不知道贷款公司“受诈骗”的损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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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33: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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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走程序是:交给律师做。禁售令不分可疑不可疑的,律师的工作就是解除所有禁售令,让交易最后完成。买家和卖家不通过律师私下之间接触是不必要不应该的,而且容易产生纠纷和风险,这样做不叫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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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39:0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人家的专业律师提醒了,小马当然得听人家的了。

看过本版内xumei 同学的抢房故事,我相信新加坡骗买骗卖的事还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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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4:44: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说的走正常程序就是律师买房办手续的, 不包括节外生枝需要请律师打官司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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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5:41: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宝贝 发表于 30-3-2011 14:14
呵呵, 我可是从头看到尾的,他说抓罪犯只是个气话而已。

他是要买房子,而交了订金后经律师提醒而警觉 ...

是气话吗?
好像实施行动了。
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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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5:43: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gcid 发表于 30-3-2011 14:17
回复 平凡又平凡 的帖子

so xiao ma ge already got the house????

不知道,我猜想 麦克 贴出的帖子的意思是,
房子最终成交额了吧。
但是 买家 是不是同一个人,就猜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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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1 15:47: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亲爱宝贝 的帖子

为什么会要打官司呢?总要一个理由吧。当事人的说法是,卖家会在交易中拒绝授权律师把贷款还了,这样就需要打官司。(如果律师的警告内容是这个,我鄙视这个律师)

这个简直就是无缘无故嘛,卖家这样做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损人损己。相信这样站不住脚的打官司的可能性,那就是自己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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