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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cynthia

[房产] 我在买房中遇到的意外情况:网上转帐失败卖家没有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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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05: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16:07 编辑
ratemouse 发表于 5-7-2011 15:55
把交支票当OTP执行太绝对了。OTP合同上实际写的是支付4%是指真的支付,实际操作是收到4%的支票就算执行, ...

白纸黑字,不要空口说白话。拜托把OTP拿来大家一起读读。

谁说只是交支票了?关键的地方你没读到吧?执行OTP的关键是签字,是法律承诺,并且当着律师的面并交到对方律师那里。就像卖主先签字,也是不能反悔的。为什么?签字最重要。

你们是否知道,如果对方不提供律师,那OTP执行不了吗?执行不了改怎么办?名堂多了。也怪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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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13: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ratemouse 发表于 5-7-2011 15:55
把交支票当OTP执行太绝对了。OTP合同上实际写的是支付4%是指真的支付,实际操作是收到4%的支票就算执行, ...

真的支付?我现在要笑掉大牙了。之前我不会,因为大家都跟着感觉或被误导:14天内要怎么怎么。

错了。14天内只要把表和支票交给对方律师就完成了!看来你们真的没看过OTP

14天内,卖主根本没有可能兑现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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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14: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训、教训:如果支票时给卖主的,保险的还是买Casher's Order吧。这样肯定能过账(如果卖主名字错了也完蛋!)。最好是给律师行,这样律师行会提前兑现支票,就不会有现在这种情况了

楼主,是谁让你支票直接给卖主的?OTP上还是你的律师?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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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20: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anjin 于 5-7-2011 16:21 编辑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6:14
教训、教训:如果支票时给卖主的,保险的还是买Casher's Order吧。这样肯定能过账(如果卖主名字错了也完蛋 ...


童鞋有点过于考虑买家的利益。

但是法律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就一个局外人来看,卖家这么做,不厚道但是没有错。

还是咨询专业意见吧,我们在这辨到天亮也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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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28: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16:30 编辑
seanjin 发表于 5-7-2011 16:20
童鞋有点过于考虑买家的利益。

但是法律是保护双方利益的,就一个局外人来看,卖家这么做,不厚道但是没 ...

我绝对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卖主这么作,不是不厚道的问题,而是法律上也站不住脚:OTP执行了。

法律上,买家有支票上的法律责任,所以,卖主要钱,应该从这上面去。而不是似是而非的OTP没有执行。

100万的房子,1%是1万,房子涨价不可能几天涨几万吧,因此,如果你补偿超过1万,对方应该满足了。除非房子确实涨了好几万。所以,给个两三万,也许有转机。

这就是我说的钓鱼,1万还是3万?不要,有可能1万也拿不到。大家都会掂量的
把OTP读一读,不用被那些半桶子中介、律师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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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31: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6:28
我绝对是从法律角度出发。卖主这么作,不是不厚道的问题,而是法律上也站不住脚:OTP执行了。

法律上,买 ...

呵呵,还是咨询专业意见,看看这算不算exercise otp再说吧

点评

OTP看过了你一定明白:专业其实很简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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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33: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同情楼主,当然,确实是楼主的失误,感觉1%回不来了。除非您愿意和卖主讨论,加点钱继续交易。

同时,鄙视卖主,虽然它有权这样做,只是,这说明了他的人品,就只值1%。

其实我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也是在屋价节节上升的时期。我的买家的第一次用支票,CURRENT ACCOUNT / SAVING ACCOUNT 没有link. 结果OTP 定金 和EXE OTP 同时不能过账。(卖家2张支票一起过户,2天后被银行退回)。。。最后卖家接受了我们的解释,继续交易。当然,作为双方中介,中间也做了很多的解释工作。

楼主没有这么幸运,现在能做的如何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1)仔细想想,这个屋子您是否真的喜欢,买的时候是否很便宜?如果是的,那再加些钱您能否接受?如果是的,愿意加多少?和卖主商量,看他是否接受您的数目。虽然很讨厌对方,但是,别跟钱过不去。
2)如果1)不可行,跟银行商量,以后买屋子还跟他家贷款,让他们给你些时间找另外一间屋子。免除1。5% 罚款。
3)律师费,应该不需要FULL AMOUNT. 毕竟他还没有做很多。
4)不建议打官司。无论对是卖方还是网上银行。结果是心力交瘁,得不偿失。
5)和卖主商量,能否返回一点点定金,当然,这是死马当活马医,TRY YOUR LUCK ONLY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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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37: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铜牌推广者 发表于 5-7-2011 16:33
十分同情楼主,当然,确实是楼主的失误,感觉1%回不来了。除非您愿意和卖主讨论,加点钱继续交易。

同时, ...

完全同意。您本土大拿还是过江龙?

1%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交易是否继续。这也是我的上策。

之后是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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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38: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6:14
教训、教训:如果支票时给卖主的,保险的还是买Casher's Order吧。这样肯定能过账(如果卖主名字错了也完蛋 ...

我的支票是给我的律师楼的,没有直接给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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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16:40: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lcynthia 发表于 5-7-2011 16:38
我的支票是给我的律师楼的,没有直接给卖家。

他的意思是支票名字写 你的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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