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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cynthia

[房产] 我在买房中遇到的意外情况:网上转帐失败卖家没有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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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36:2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1 21:20
如果买房子交了定金没有执行exercise OTP都算数,那么就没有了【小马哥】的故事。【小马哥】也是签了OTP ...

哇塞,我说的就是执行了OTP。

谁也没有说没有执行也算数。您就不用特地拆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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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42: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2:44
如果是,你就讲,我改正。

不是没有执行,而是没有完全成功。没有执行,那是原则性的;因为技术原因不成 ...

新加坡的法律规定:
买家在14天之内而且是第14天的下午4点钟以前,必须支付4%的exercise OTP费给卖家。如果买家没有,则1%的定金【没收】。

新加坡的法律【没有】规定:买家在14天内如有特殊原因没有执行exercise OTP,可以在第15天补起。
新加坡的法律【没有】规定:卖家如果因为买家没有在限期内执行exercise OTP而没收定金不要卖了的话,买家可以去小额法律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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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43: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21:49 编辑
sgcid 发表于 5-7-2011 20:13
楼主不要因为别人的案例怎么判的,就以为自己的案子也这样判,什么事情都得自己试一下才能知道结果,如果什 ...

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倒是不同意打大官司,风险是存在的。要控制风险。

我又要说一个关键的了:不用见着风就是雨。有先例怎么了?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个情况,争论的焦点是,跳票是否是我不能控制的。根据这个,输!

第二个情况,更绝,没有按时间付。合同规定8个星期付款,注意,写着要你pay。根据这个,输!

所以,要看楼主的具体合同。我看到的合同,没有pay的字眼,有的打。如果有这个,sorry,backout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盲目了点。我这种也不用混了。那就说得都是垃圾

打官司是有风险的,从控制风险的角度讲,没必要:大风险来争取小利益,不知的。

好在楼主已经找的比较好的解决方法,也不罔我在这儿耗了一天。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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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46: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21:47 编辑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1 21:42
新加坡的法律规定:
买家在14天之内而且是第14天的下午4点钟以前,必须支付4%的exercise OTP费给卖家。如 ...

新加坡的法律没有规定,我觉得大家是想当然了。是你签的OTP规定。
我的合同里没有说要支付,只是delivering che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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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48: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3:35
不仅可能,而且我可以肯定赢。

"sign the option and deliver duly signed Option to the Vendor's Solic ...

我肯定地说,官司肯定输。没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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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能肯定,只有打了官司才知道,至于楼主打不打,就不知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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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50: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21:51 编辑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1 21:48
我肯定地说,官司肯定输。没得打。

那就不打。你没有仔细分析过,算您大。

您今天看过OTP了吗?
能说新加坡法律规定的,那我算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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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别争论了,让他们说去,该明白的人早明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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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1:58: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5:28
谁不尊重法律了?卖家。请贴一个OTP上来,大家研究一下。

你说的那些例子,都是铁板上钉钉的事儿吧?你 ...

1,我不是来争名夺利的,
2,我不是来吵架的,
3,没有人给我钱来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个人兴趣,
为何我喜欢干这些事?
它可以让我的脑筋活动又可以帮助人,而且我在跑业务时,常常听客户说"我听说xxxxxxxxx"
(大多是错误的)我就问那里听说的?
听朋友,亲戚,网络论坛等等。才兴起这个念头,搞一个论坛房产问答。
在华人网也有5年了(1996八月)从一个纯英文,慢慢地以华语来回答
(现在常常词不达意,让人笑话)
跑题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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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00:1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ael8330 发表于 5-7-2011 15:10
这又关良心什么事?

新加坡是一个尊重法律合同的国家,和很多地方不一样,据我所知,n年前,在天朝做生 ...

赞成。
我们确实需要给新来者一个正确的认识。很多地方都需要扫盲。

说到底,很多人还是不能清楚地认识新加坡是一个法制国家。新加坡人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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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真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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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10: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ael8330 发表于 5-7-2011 21:58
1,我不是来争名夺利的,
2,我不是来吵架的,
3,没有人给我钱来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个人兴趣,

1,我不是来争名夺利的,
2,我不是来吵架的,
3,没有人给我钱来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个人兴趣,
4,我只是有我的独到见解而已
我绝对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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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11: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5-7-2011 22:15 编辑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1 22:00
赞成。
我们确实需要给新来者一个正确的认识。很多地方都需要扫盲。
说到底,很多人还是不能清楚地认识新加坡是一个法制国家。新加坡人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

妈呀,准备唱红白歌吗?
大家一起来,全世界人民,大多数,都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调皮捣蛋也哪儿都有,新加坡比较少很多而已。


如果扫盲,就从所谓的“新加坡法律规定”。没有这个规定。


规定是签字要小心!签了字,就要按着合同办!

点评

全世界人民都是一样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08
如果新加坡这个国家跟中国一样穷,新加坡人的素质很可能连中国人都不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06
什么循规蹈矩,按部就班,说到底,就一个钱字,新加坡富,中国穷,就这个区别,新加坡人还tmd能好到哪里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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