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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cynthia

[房产] 我在买房中遇到的意外情况:网上转帐失败卖家没有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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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16: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5:41
举个例子,当年我们租房子,给了定金,后来,签约的时候说要PR才行,其他人不可以签约。就这样,中介和屋 ...

我说的是个人感想,这是先入主的第一印象,
我看过很多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自己心里有数,
就如新移民看新加坡人一样,
怕输,贪小便宜,贪婪,黑心,不讲理,井底蛙,
可是每一个坡人都是这样吗?
我在深圳遇到以小孩为生的华人
(4-5岁小孩抱情侣的脚,卖花一枝¥10)
我可以把他跟你相提论吗?

点评

你知道为什么中国人要抢劫偷窃吗?因为他们穷,不是他们天生就喜欢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33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吗?因为他们穷,你理解吗?你没有饭吃,你怎么办?不是新加坡,政府动不动有补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32
这个不用讲吧,至少我没有人为坡人“怕输,贪小便宜,贪婪,黑心,不讲理,井底蛙,”我想这里大多数的没辙坏的印象。至于什么抱腿,您真能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7-2011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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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16: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今天我休息,发表一些独到见解。如果您认为是垃圾,抱歉了。最后一贴,有事儿短信联系。

祝福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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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44: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atemouse 发表于 5-7-2011 20:01
终于找到那两个类似案例中的其中一个了:
http://arhlimhuttons.tripod.com/id11.html

从中再学到一点:新加坡法律就是法律,很机械地执行,没有人情和良心可讲。

点评

法律都是不完美的,也在逐渐的完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9
法律只是一个底线去规范那些不讲良心不讲道理的人,很多事情不用动不动就上到法律的层面上,人的脑子是活的,法律是死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9
人活在世上,是要讲感情的,讲良心的,如果什么都不讲,什么都那么机械,跟动物,跟机器有什么区别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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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44:4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5-7-2011 15:41
举个例子,当年我们租房子,给了定金,后来,签约的时候说要PR才行,其他人不可以签约。就这样,中介和屋 ...

我说的是个人感想,这是先入主的第一印象,
我看过很多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自己心里有数,
就如新移民看新加坡人一样,
怕输,贪小便宜,贪婪,黑心,不讲理,井底蛙,
可是每一个坡人都是这样吗?
我在深圳遇到以小孩为生的华人
(4-5岁小孩抱情侣的脚,卖花一枝¥10)
我可以把他跟你相提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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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cid  你知道为什么中国人要抢劫偷窃吗?因为他们穷,不是他们天生就喜欢偷!  发表于 30 秒前

sgcid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吗?因为他们穷,你理解吗?你没有饭吃,你怎么办?不是新加坡,政府动不动有补贴  发表于 1 分钟前

我看不起的不是那个小孩子,而是他后面的大人(也不知道是人肉贩子)
不跟小孩子买,怕他回去捱饿,受罚,
跟小孩子买,又怕人肉贩太好赚,捉多几个来干这个买卖。
大冷天气10度左右,大人在不远处吸烟,
小孩在地上扒着,你自己的小孩,你舍得吗?

点评

说起人肉贩子,每当我看到有报道说:客工付了几万中介费来新做了3个月,过试用期就被送回的等等。就会想起这个词,不过是些有证件人肉贩子罢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8-7-2011 11:32
大人可怜,小孩更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45
你咋不明白啊,我说的就是大人啊!!!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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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2:49: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eanjin 发表于 5-7-2011 20:17
我觉得如果lz能证明 支票跳票是 因为银行的原因, 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也许还能拼一拼。。。 ...

没有成功的网银操作,根本就不可能留下记录。(在第一楼,楼主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他的钱是定期,他在网银上操作的转到活期户口。他以为他成功了。但是,实际上,他没有成功。)

点评

好一点的银行,任何的操作都有记录,不管成功失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6
如果是在数据库log里面的,数据库下次重启可能就没了,如果是在文件里的,是永久保存的。看那个银行的系统怎么样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4
本人是做银行的,据我判断这种记录应该是在数据库log中的,或者好一点的系统应该是放在文件里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4
没有记录,非常不利于银行的数据维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36
这种情况,本人工作的银行是有记录的,并且记录了什么时间,什么交易,错误代码,等等一系列信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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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11 23:28: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祝福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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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1 00:30: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5-7-2011 22:49
没有成功的网银操作,根本就不可能留下记录。(在第一楼,楼主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他的钱是定期,他在网银 ...

操作失败是在网银逻辑范围内所允许的正常结果,操作者不能想当然认为操作一定成功。只有隔天银行进行过每天的核算后,再查询到的账号余额才是准确的。

但是,如果网银经多次确认都显示了错误的余额,这个就不在正常逻辑范围内了,算是bug,其结果对使用者造成了误导。(因为银行的核算整理,网银不一定时刻显示正确的余额,所以要隔天确认甚至多次确认)

一般前者的错误是可以显示在操作记录或在statement里,表示为withdraw出去,失败后又credit进来。而后者的显示错误一般很发生,也无从追查,除非当时有截屏作为证据。

论责任,前者银行完全无责,后者银行有一定误导的责任。

听楼主描述,大概是前者,那主要原因就是自己想当然了。

点评

这么晚还不睡觉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15
这个,民事案没有陪审团那么严重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05
跟银行扯不上什么关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1
这只是一个证据,证明不是买家不想买,而是卖家不想卖,有利于陪审团做出合适的判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1
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付款没有成功,而卖家在拿不到钱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通知买方,或者,卖家兑换支票时已经过了14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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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1 01:00: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冏冏有神 于 6-7-2011 01:12 编辑

你们都错了,楼主其实应该去投诉网络运营商,破网络害得他操作连纪录都没有。或者投诉电脑制造商,或者 bill gates,破电脑( 系统)抽风害得他坏事。

别费神去找银行的茬了,这年头最不差钱最有时间的就是开银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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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玩笑了,这个事情就四个人,买家,卖家,买家律师,卖家律师,其他人都是无用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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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1 01:25: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atemouse 于 6-7-2011 02:06 编辑
ratemouse 发表于 6-7-2011 00:30
操作失败是在网银逻辑范围内所允许的正常结果,操作者不能想当然认为操作一定成功。只有隔天银行进行过每 ...


呵呵,这个点评轰炸感觉是小马哥回来了。

本人在解释很多人分不清楚,“操作失败”和“bug”的区别。从而判断一个结果是个人疏忽导致的,还是被外界误导所引起的。银行有误导就是有责任,但是很可能被网银的免责条款给避免掉,无从追究。

因为类似案件在是否非个人所控制的原因导制支票跳票作为一个关键的辩论点进行辩论,认为被意想不到的GIRO扣款都不算作是“不受个人所控”的因素,可见法官对支付者的要求有多严格。按此判例,法官大概认为,支付者帐号最后一刻突然被某机构错误冻结,或者支付者每次查询的余额都是错误的而被误导,这样子才算是“不受个人所控”吧。


这样吧,有个多赢的方案。先说两个情况:
1、小额法庭只受理简单的数额小于2万的三类案子,非常确定地产买卖案件不受理。
2、如果地产合同数额超过1M,只有高庭可以受理,就像那个1.58M的类似案件是由高庭判的。高庭的堂费也会贵一点。

建议开始:
1、楼主接受有信心打官司“一定赢”和“OTP写的是cheque就会赢”的童鞋们的建议去打官司。
2、官司赢了,那楼主拿出1%减律师费分给支持者 ---- 楼主多付1%但房子较低价买到了,支持者有钱拿
3、官司输了,支持者支付堂费和律师费 ---- 楼主没更多损失,支持有信心一定赢这个赌打得起
4、反对打官司的可以从中观摩学习

点评

你说的话,真无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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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1 01:39: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gcid 于 6-7-2011 22:14 编辑

俺睡觉去了,累死了

我点评一下,碍着你眼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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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简直 要烦死人了,就你话多,一个劲的点评什么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7-201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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