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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cynthia

[房产] 我在买房中遇到的意外情况:网上转帐失败卖家没有收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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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08:13: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ratemouse 发表于 9-7-2011 01:29
最有意思的是关于OTP为什么这样写,我也有类似的想法,有空写出来吧

EXACTLY!

1,去伪存真,只有我们几个人做到了。那些人不争了,但问题还在那儿

2,深究真相,这是下面需要作的。做不到你一点的人,他哪里会去深究,所以,集体哑语

3,否定之否定。我早就合理推断出事实,但有关键部分我不知道。看我的博客吧

点评

自恋真可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1-7-201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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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09:37: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山谷无回声 发表于 9-7-2011 07:35
这位兄弟, 您觉得俺该说什么呢? 说同意也不对, 说不同意,更糟

是否可以请您从头到尾在看一遍!再想想 ...

你说的对,我可能只算是起哄,这点我同意,因为我觉得法律的问题,我不是专业人士,我的理解不一定正确,所以我不想去深挖法律的问题。我想告诉楼主的仅仅是个人的一点建议,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样的问题,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个帖子,不少回帖的,都在那里说风凉话,嘲讽,提什么小儿科的建议等等,真是无聊至极,哗众取宠。

点评

嗯~~只有你的点点意见是对的~~别人的都是错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0-7-2011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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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0:18: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anjin 于 9-7-2011 10:20 编辑

竟然在学校的database里找到了ratemate 童鞋提到的 文章

发在论坛上怕被律师搞。。。(那可是一大群啊。。。)
lz或者哪位大大要的话,留个email什么的,俺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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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0:25: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anjin 于 9-7-2011 10:26 编辑

简单提一下,第一个case,就像ratemate 童鞋提到的,买家赢了,写的是 with a cheque
第二个case 是买家输了 (上诉也被驳回),写的是 payment,虽然买家给的是支票,卖家也是第15天去兑现的。

作者 最后指出 因为第一个case,迄今为止(到1997)法庭没有表示什么 overruled or disapproved,所以应该会影响后面的类似的cases。
最后就是几点建议了,什么合同用pay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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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1:45:4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eanjin 发表于 9-7-2011 10:18
竟然在学校的database里找到了ratemate 童鞋提到的 文章

发在论坛上怕被律师搞。。。(那可是一大群啊。。 ...

大哥,请email 给我,[email protected]
我想要做参考。
另外,我看了ratemouse的简报,感觉第一个案例,不是单纯的房屋卖买,可能还牵扯其他的事件,要详细的研究才可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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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1:53: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ael8330 发表于 9-7-2011 11:45
大哥,请email 给我,
我想要做参考。
另外,我看了ratemouse的简报,感觉第一个案例,不是单纯的房屋卖 ...

已经发了, 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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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2:16:5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ichael8330 发表于 9-7-2011 11:45
大哥,请email 给我,
我想要做参考。
另外,我看了ratemouse的简报,感觉第一个案例,不是单纯的房屋卖 ...

简单讲,这个判决主要有三点:卖家需归还买家借给的私人贷款13K;买家执行了OTP,有双向约束力的合同(binding contract)已成立;虽然卖家没有取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也不可以以此为借口中止合同。

法官只判了卖家不能中止合同,但事实已经发生了,买家可能要在法庭下对卖家提出具体索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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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30k。65万售价的20%。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9-7-201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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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2:32: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优士安居 于 9-7-2011 12:37 编辑
seanjin 发表于 9-7-2011 10:18
竟然在学校的database里找到了ratemate 童鞋提到的 文章

发在论坛上怕被律师搞。。。(那可是一大群啊。。 ...

谢谢你的email。

看了rate的摘要,案件很复杂:13万已经付了;涉及破产;抗辩人之间有纠纷(13万是债务还是购房款?);跳票的原因-因纠纷还是不小心还是故意的,为什么支票是4700(?)等。

觉得买家胜诉是应该的。

点评

已支付OTP fee 5K,加上47K,就是52K做为deposit,也就是合同价520K的10%。好像那个年代流行的deposit是10%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9-7-2011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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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2:51: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谷无回声 发表于 9-7-2011 08:39
都在问为什么OTP这样写? 俺的了解--这是早期某些律师, 从英国的房屋买卖合同转用过来的,

而且有些‘大 ...

我写OTP的博文,只有时间写第一篇,有OTPv1,OTPv2。后面会有OTPv3。等我全部写完以后,你可能会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深究一些的。

转过来只是原始的(大家都知道),要深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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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1 12:53: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eanjin 发表于 9-7-2011 10:25
简单提一下,第一个case,就像ratemate 童鞋提到的,买家赢了,写的是 with a cheque
第二个case 是买家输 ...

请给我发一份:[email protected],谢谢:handshake

学校里是好,什么都有,还free。但是我找房子,学校网上很多,十年前的咯。sigh,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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