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育部对DSA的学生禁止appeal的态度急转弯,个人认为太过草率,以下是我的经验,也许可供大家借鉴。如果有些情绪性的字眼,也请大家见谅! 据华中的说法,十月二十八日教育部发信给各中学校长禁止DSA学生appeal,而我们在此之前填写school preference form时,特地慎重地回孩子的小学询问过校方,如果申报出去还可以appeal吗?校方答复可以,于是便委请学校帮我们填表申报。孩子在九月收到德明的CO时,也曾询问过学校负责DSA事宜的老师,可以再appeal吗?老师的答复是:可以,但不鼓励。 在十月填写的school preference form里,并没有条文规定不可appeal,只有第四条写明不可参加S1 posting,教育部五月给的另一份有关DSA的资料也没有任何条文有写明不可appeal ,而且DSA的学生appeal,在过去一直是公开存在的事实,我的周遭就有许多appeal成功的例子。 今年教育部态度突然转向,我也是在这个论坛得知消息的,教育部难道不用告知学生和家长吗?难道只靠家长之间的口耳相传吗?只有中学校长收到通知,小学不知情,也没有明文告知家长,一个政策态度的转变,竟然如此草率。以往教育部默许各中学一直在玩的抢学生游戏,今年教育部和各中学却突然决定不玩了,留下的是错愕的家长和学生,牺牲掉的是我们的孩子啊! 我们曾几次去电教育部,得到的回复都是一贯的官腔说法:政策没有改变,和往年一样,DSA的学生不可以参加S1 posting,如果要appeal,得等S1 posting的结果出来后,也就是11月21日后,才可申请。我们立即告知华中这个结果,没想到华中的老师非常不耐烦的要我们拿出证据,要教育部正式发函给学校他们才会接受appeal。要知道DSA的学生appeal,一向是“可做不可说的”,教育部怎么可能正式发函公然允许appeal? 我們只好亲自去教育部面谈想搞清楚真相,他们答复每年教育部都会寄发不允许DSA的学生appeal的email给各中学,今年也一样,但决定权在各中学,教育部无法干涉,他们也很清楚过去各中学一直私底下在抢学生,至于今年华中为何突然转变态度,他們觉得华中另有盘算,所以把责任都推给教育部。。。。。 事已至此,华中和教育部双方都互相推诿卸责,谁也不肯承认,如果真的禁止appeal,那RI还收取20元手续费,不是公然欺骗吗?所谓law by law,请问law在哪里?教育政策竟然如此不透明,不公开,突然10月28日发email告知各中学(当时大家已填完school preference form),立即实施,完全不用明文告知家长和学生,大家完全被蒙在鼓里,至今还得焦虑地在论坛上互相打探消息,关系到孩子前途的教育政策竟然是这么“天机不可泄漏”吗?对孩子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