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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特

[房产] 紧急求助:关于和前屋主的管理费的纠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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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27: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aoru 发表于 18-1-2012 19:00
紧急求助,我们是2月2日COMPLETION DAY ,到底我们哪天应该开出CASHIER ORDER,刚才律师来电话威胁我说,我因 ...

银行票据的有效期很长,不用担心。你可以提前一两天做好,当天交给他们。这些不用担心现在的问题是,到底他们是不是要你付vendor的律师费和中介费?这两项是绝对跟你无关的。你可以把律师信那部分发给我们,大家议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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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你们这么热心! 我随后传上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9-1-201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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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30:31|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18-1-2012 23:33 编辑

106 楼的意思是说卖家让买家支付总数余额但是替他把这个总数分三分支付不存在买家多付钱的问题这个可以要求自己的律师提出来你不同意的道理但是最好在交接日之前提别等到最后一天特别是银行下班后交接时提否则不占理还惹个没有按时交接的责任心不过一般CO 应该之前就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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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32:1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18-1-2012 23:27
银行票据的有效期很长,不用担心。你可以提前一两天做好,当天交给他们。这些不用担心现在的问题是,到底 ...

他被要求支付余款式但是分成三部分交
没有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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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38:02|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若雷 发表于 18-1-2012 22:50
不是啦,我只是付我应付的钱,只不过应对方要求开给不同的对象,双方都有律师,怕什么呢? ...

默认接收律师信内容但没有按律师的指示行事是要担责任的

[关键词屏蔽]归[关键词屏蔽]

你要在先对律师信提出异议 别就那么一开那样
不合适 搞不好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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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38:2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若雷 发表于 18-1-2012 22:50
不是啦,我只是付我应付的钱,只不过应对方要求开给不同的对象,双方都有律师,怕什么呢? ...

默认接收律师信内容但没有按律师的指示行事是要担责任的

[关键词屏蔽]归[关键词屏蔽]

你要在先对律师信提出异议 别就那么一开那样
不合适 搞不好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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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38: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18-1-2012 23:32
他被要求支付余款式但是分成三部分交
没有多缴。

我只知道我的理解是对方的费用。也可能他没说清楚,但我很怀疑你怎么断定没有多交?连他自己读说是“前屋主自己的成本 ”

没想到他们的律师信要求分成三张开,一张开给屋主,一张是开给他们卖方中介的佣金,还有一张是开给卖方律师行佣金,请问我可以拒绝这样开吗,首先我觉得我们的屋主好像在奴役我,其次增加我的成本,这本来应该是前屋主自己的成本,关我什么事


点评

我想他所谓的成本是开CO的$5/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8-1-2012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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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45:3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18-1-2012 23:52 编辑

他不是已经解释了?不爽的是开CO的费用和被奴役 。不是要被迫多缴律师费和经纪费 因为总数不变

你引用的这段也是这个意思 我理解的 ,要是被迫交律师费和对方佣金 他还能如此淡定?还问个什么劲啊

我是看你131楼还在问这个  你觉得他是指什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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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52: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18-1-2012 23:45
他不是已经解释了?不爽的是开CO的费用和被奴役 。不是要被迫多缴律师费和经纪费 因为总数不变

我是看你13 ...

他什么时候解释了?至少没有比106楼更清楚地说明。
如果只是$15块,那还maoru是想的太过了。我不相信他连这个轻重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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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58:0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aoru 发表于 18-1-2012 20:21
狮子王一号,你的意思是什么呢?我觉得我只要按照OTP上面及时地开出现金支票给正确的抬头,问题就不大,我想损 ...

对了,现在不是一定要付给专门的帐户的吗?你让你自己的律师确认一下(一切都要书面或电邮以留证据),小心一点为好

从8月1号起,律师将不能再代客户保管房地产交易款项,而需把钱存入在指定银行开设的户头,将款项交给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保管


从8月1号起,律师处理房地产买卖款项时,必须做以下其中一个安排:

把款项存入在五家指定银行开设的“房地产交易户头”(conveyancing accounts)中。这些银行分别是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华侨银行、东亚银行和中国银行。
交给新加坡法律学会的“房地产交易款项服务”(Conveyancing Money Service)保管。
存入个别代表律师联合开设的第三者保管账户(escrow account)。
违规的律师将被罚款最高5万元新币,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http://bbs.sgchinese.net/thread-4756323-1-1.html

律师犯错被罚的例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ec987b0100tu1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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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012 23:59:1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19-1-2012 00:10 编辑

106 也是一个意思挺清楚的
那不是一直在纠结开三张的不合理么
让他/她自己说吧

我不觉Maoru 太过了 她就是不开心对方不合理让她付费帮卖家分钱给律师和经纪
我也觉得不合理 但是我觉得狮子说的有理不要杠


按你的131 楼你读到的到底是什么呢 ? 律师费? 佣金? 有这么干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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