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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交的材料,3个月了。
34 国内大本 在新接近8年,PR2年3个月(交表时)
基本月薪20K,老婆没工作(NTU MASTER),一男一女倆孩都在新加坡出生的,全家申请。
可是:
1. PR后有1年多点长期不在新加坡(每个月20天),即使回新后出国也比较频繁------公司给了个说明:因为工作需要什么什么的。
2.严重的是两条犯罪记录----DRIVE WITHOUT CARE & FALSE INFOMATION TO PUBLIC SERVANT (说实话可冤了,其实真是个老实孩子),被罚了6000.
请各位分析分析,被拒的可能性如何。 不行只有全家迁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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