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944|回复: 5

[SC] Delet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2-10-2012 14:09:5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ming1234 于 4-1-2013 08:18 编辑

Del
发表于 12-10-2012 14:25: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10-2012 06:37:1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批有什么问题?
你申请pr儿子的多大?要是刚出生,而且他又要申请公民可以一起,就不用申请pr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10-2012 09:05: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批准也是问题!?;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10-2012 17:33: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批了,就哭了PR组的长官了:PR作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10-2012 17:33: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50%以上的可能是公民先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