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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2-2012 10:17:2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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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vintao 于 28-12-2012 10:21 编辑
其实,你有收到这封信,说明基本上你已经批准啦。
我当初因为老婆在国内快生孩子了,护照也没弄就没放老婆一起。最后ICA也寄了同样的信给我,要求加一张纸注明原因如果不带老婆一起。最后我怕老婆麻烦也是放NO了。虽然过了,但是现在又要重新帮老婆孩子申请,因为要买房子和孩子教育问题,很是麻烦。
个人感觉和推断,ICA的这封信明显写着,你只要提供老婆的护照就可以带她一起申请(没有需要你填老婆的其他信息),感觉是鼓励你一家人一起申请。如果有考虑在新加坡买房,加上老婆应该对你有利,但是如果不考虑近期买房,就保持现状,两者过的可能都是很大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以自己情况和斟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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