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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零度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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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08: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ionazhang123 发表于 23-1-2013 18:06
公主,樓主把貼删了。她以第一人称上来问问和老公正式分居,俩人如果各自找男友/女友,算不算通奸。
后來 ...

哦。。

我回答她了,但是我不知道原来她是小三儿

嗯。。反正他们能‘正大光明’在一起了
法律上不是通奸,但是道德上绝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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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10: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皇帝女 发表于 23-1-2013 18:06
LZ你这帖发在这里。。肯定是找骂的了

这里是大婆俱乐部呢

是啊,我这忍了半天没彪脏字呢,容易么我们这些大婆,小的都要上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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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13: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65 发表于 23-1-2013 18:10
是啊,我这忍了半天没彪脏字呢,容易么我们这些大婆,小的都要上位了~~
...

现在年代不一样啦

以前保守点儿,不要说做人家的情妇了,做妾都嫌丢人呢
现在偏偏有些女人就是爱给人家当小三,还冠冕堂皇的说是自由恋爱

我是真的越来越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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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17: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女 发表于 23-1-2013 18:13
现在年代不一样啦

以前保守点儿,不要说做人家的情妇了,做妾都嫌丢人呢

要我我就不离婚,你等的起就等,没离婚我还是正室,离了婚我还必要瓜分财产和大笔赡养费,每个月必须都要给,也就是说你就有个名份,你以后的老公还是要养着前妻,这就是新加坡的法律,除非那男的没钱,都没钱了三姐还会这么苦苦等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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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20: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65 发表于 23-1-2013 18:17
要我我就不离婚,你等的起就等,没离婚我还是正室,离了婚我还必要瓜分财产和大笔赡养费,每个月必须都要 ...

我自己的话。。是肯定离的

但是赡养费休想少给

然后我就一直不再结婚,等臭男人养我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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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22: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女 发表于 23-1-2013 18:20
我自己的话。。是肯定离的

但是赡养费休想少给

我也是这么想的,然后就只恋爱不结婚。。。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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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8:23: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8665 发表于 23-1-2013 18:22
我也是这么想的,然后就只恋爱不结婚。。。哈哈

对呀,拿他的钱去吃喝玩乐 风花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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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19:47: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原来有个离婚男,他的房子和女儿都分给了老婆,然后他现在赚的钱一半都要交给前妻赡养费。

我原来跟LG定的是,万一他有私情,我就立刻离婚,即使不要钱,我也要立刻离,现在跟他说,离是要离的,但首先我要找个帅哥,给你戴绿帽子,拖死你,还不会给你留下把柄,然后再跟你离婚,把能争的东西都争到手,然后我就只谈恋爱不结婚,要你养一辈子。。。;P,当然希望永远不要走到这一步,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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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20:10: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七荤八素 于 23-1-2013 20:15 编辑

楼上几位太太都好乐观阿,关于赡养费。其实如果夫妻没孩子的话,也就给1K多点那样吧。基本上是根据你之前的生活水准来的。如果前夫月入2万,那么,赡养费能到4K左右,也是不稀奇的。有孩子的话,又是另外的算法了。

关于楼主,我还是想劝一下:不要以为用死就可以逼他人就范。事实上,除了人的父母亲人密友,基本上不会有人长久在意另一人的生命问题。随着岁月的推移,谁都只剩下个空空的,数亿人名中的一个代号而已。会痛很久的倒是你的父母亲友;而不是那个想甩了你的人。
另外,也没必要一叶障目,在一棵树上吊死。想来你也是不乏年轻美貌的,周围的其他机会应该也有,又何必死缠着他人的先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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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013 21:41: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ivy2012 于 23-1-2013 21:42 编辑

这是什么世道。。。小三真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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