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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铜牌推广者

[房产] 又是一篇吹风文章 -- U转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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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2:24: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cathyprince 发表于 7-4-2013 21:15
政府政策本来就要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的,不然找几个能人制定一套政策,后面随便让谁去当部长不都一样,何 ...

事实是这样的:10年前,政府对某某说:“这几年我建的租屋太多了,这么便宜都没人买,你买一套吧,住满5年再买公寓的时候,这租屋还能整套出租,多好啊。”某某买了。10年后的今天,政府又对某某说:“这几年我租屋建的太少了,不够卖阿,你是不是在钻我政策的空子出租整套租屋呢?这样不可以阿,你赶快卖了,增加我的租屋供应。”某某说:“不行啊,我还贷款靠这租金呢。”政府说:“关我屁事。。。”某某:“。。。。。。”

任何与时俱进的,先进的政策改变都是受欢迎的,但是颠来倒去,出尔反尔,对原则问题改来改去的政策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发展的。。。

点评

鼓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7-4-201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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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2:55: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瞌睡很多的鱼 发表于 6-4-2013 22:16
我必须义正严辞的说些话:

zf精英中有大智慧的不多,请我算了。

你比他们贵,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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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06: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7-4-2013 15:29
O(∩_∩)O哈哈哈~,辩论激烈.

论坛应该有这样的辩论。每个人把自己的想法,道理阐述清楚。以理服人。

可惜我铜牌才疏学浅,不能加入战团,只能旁观。

不过,最后应该是正方,反方不能互相说服,却给了联合早报很多材料。

此帖虽然不是精华,却是高水平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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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11:53|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oldenstar 发表于 7-4-2013 22:55
你比他们贵,请不起

金老在嘲笑俺,俺怯以为,俺面壁思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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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17:18|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RHEIHEI 于 7-4-2013 23:18 编辑
铜牌推广者 发表于 7-4-2013 23:06
论坛应该有这样的辩论。每个人把自己的想法,道理阐述清楚。以理服人。

可惜我铜牌才疏学浅,不能加入战 ...


早报材料嗯,铜哥是说此地也有正蓝五毛党?

此贴讨论的的确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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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25: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onny92 发表于 7-4-2013 22:13
你应该对每个出售过租屋赚过差价的人说这句话,看看人家怎样回应你。。。 ...

。。。。好啊有机会一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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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26: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偶觉得对组屋功能的限制政策不是好政策。

新加坡住屋政策有其初衷。 市场本身是上上下下。应该要所以金融政策和供给政策和买卖政策用尽后才转变组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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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13 23:27: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瞌睡很多的鱼 发表于 7-4-2013 23:11
金老在嘲笑俺,俺怯以为,俺面壁思过去了

岂敢,一直敬仰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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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m
发表于 8-4-2013 06:49: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vm 于 8-4-2013 07:34 编辑
ZRHEIHEI 发表于 7-4-2013 17:12
一户人家 把五房式组屋租出去

找一套小面积的组屋租来住 赚取差价

我觉得这样做同样是不合理的
而且我很想知道这些人自己房子不住而跑出去租其他房子的借口是什么。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好办法阻止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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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vm
发表于 8-4-2013 06:58: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vm 于 8-4-2013 06:59 编辑
ZRHEIHEI 发表于 7-4-2013 18:16
基本需要, 这个东西有点比较难界定

我今天光棍一根. 住个三房式还觉得多, 明儿恋爱了,结婚了 生娃了.

钻空子不是民众的错误,是政策制定者考虑不周的责任。
说民众钻政策空子,这是法律制定者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哪怕是制定时无法面面俱到,一旦发现钻空子行为的存在,就应该及时修订弥补。
听之任之造成的“严重后果”,决策者们要付全责。

所以,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同时拥有租屋和私宅是绝对合法的。住公寓出租组屋也绝对是合法的。

不过现在的讨论不是这个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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