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铜牌推广者

[房产] 又是一篇吹风文章 -- U转吧,政策!

[复制链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03: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藤 发表于 8-4-2013 14:38
我开始也觉得和人家争论无意义,也认为政府从来不会出政策前会吹风吹这么久。 可是这个论坛的看官很多, ...

真正的决策层怎么会来这个论坛看。。。。

本论坛真正的精英才不屑在论坛上争高低呢
人家早在什么ABSD出台之前就有丰厚家底了

该买的就直接下手买,一点都不废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3 15:06: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nvm 发表于 8-4-2013 14:45
付了ABSD的是买了不久的吧?这个今年一月才出
真要是不能同时拥有组屋和公寓,肯定会把这ABSD退给你的。
...

”生你养你十几年,几十年的祖国都能离开,一套房子就离不开了?说不过去吧。。。“ 发现你这个人逻辑很混乱啊,离开中国到新加坡生活跟放弃组屋有什么可比性,你告诉我。。。这里的兄弟姐妹哪个不是离开生你养你十几年,几十年的祖国到新加坡生活的?这也成原罪了?你是不是其中之一?那你把你所有的财产捐了好了, 生你养你十几年,几十年的祖国都能离开,你的财产就离不开了?说不过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11: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8-4-2013 13:57
苦在可能要被逼着卖组屋么。。。 唉

不可能,连PR都没动
怎么可能直接从公民下手
而且4万套二手组屋市场要多久消化
我能看到的问题
政府不可能看不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14: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onny92 发表于 8-4-2013 15:06
”生你养你十几年,几十年的祖国都能离开,一套房子就离不开了?说不过去吧。。。“ 发现你这个人逻辑很 ...

所以叫你别打所谓情感牌啊
为了钱就是钱
干嘛贴那么多伪装?
蔡大妈说了:都是千年的女鬼,说什么聊斋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18: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onny92 发表于 8-4-2013 14:57
你能不能看清楚我说的话再回复,我说的是如果人家交了absd 半年以后在出这个政策,那时候当然是不退了 ...

哈哈,这个政策还没出呢,我们说这么多不都是预测,预测吗?
我预测真要出了这个政策,这批人交的ABSD会退,就这么简单。
还是你举个以前的例子说明新加坡政府因为政策变动吞了民众的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3 15:18: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8-4-2013 14:56
你看,你又在东拉西扯了
政策的松紧怎么会是我愿意如何就如何呢?

你要讨论整套单间是不是?好,那就说这个。从原则上讲,禁止整套组屋出租的因为”组屋仅供自住,不能用来牟利“这个原则对不对?好,整套出租违反了”自住“,”不牟利“这2个原则,出租单间违反了”不牟利“ 这一个原则。不管违反几个,都是违反,如果要禁止,一起禁止,一视同仁。

从道理上讲,整套出租满足了一部分暂时不具备条件或者不打算买组屋的人的住房需求,是转售市场的一个缓冲,强迫禁止的话,被赶出的租客也会增加组屋需求,所以出租整套根本不是占用资源,只是满足不同的需求群体。如果你非要说整套出租占用资源,那出租单间一样占用资源,你不需要住那么大的房子可以住小的,省下来的空间可以盖更多的房子满足其他够屋者的需求,这个我在102楼已经给你解释的很清楚了,如果你还不懂,可以去请教你的小学算术老师。而且,如果你要反驳我,请你看清楚我的发言在来,不要总是自说自话,不看别人说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3 15:21: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nvm 发表于 8-4-2013 15:14
所以叫你别打所谓情感牌啊
为了钱就是钱
干嘛贴那么多伪装?

你的”所以“从哪里来?你讲话的逻辑在哪里?”生你养你十几年,几十年的祖国都能离开,一套房子就离不开了?说不过去吧“这是不是你说的?给大家解释下这里面的逻辑。。。

点评

他很可能是土产的。立场不同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8-4-2013 16: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21: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8-4-2013 13:32
所以呢,你这才说到点子上,也说明你之前的方向不对。

不是蛋糕应该不应该动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动的问题 ...

逼现有的组屋私宅所有者二选一是不可能的
连对PR都没这么绝,何况对公民

但是如果像限制PR整套出租一样限制所有HDB的整套出租,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尤其是还在还贷,要以租抵贷的家庭来说,就是不得不考虑组屋的去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nvm
发表于 8-4-2013 15:31: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ZRHEIHEI 发表于 8-4-2013 11:35
好吧以我为例,我组屋96年高点买的当年就55万(我一个哥们在高楼直接就67万)

还了这么多年连利息带 ...

表弄得我在逼你们卖一样
我要有这能耐~~~~~~

我觉得你的例子吧,牵涉的范围太广了:
1。虽然我不认识你,但看其他坛友对你的尊敬也知道你是个事业相当了得的人。所以买私宅对你来说不是能力的问题吧。你的HDB买在96年,55万是挺高的,能在当年拿出55万买,可见你的财力不一般。新加坡允许在有组屋的情况下买私宅是哪一年?那时候的MOP又是多少?

2。什么时候入市这个算是各人判断吧。就跟买车的COE一样,就差个一两个月有的人就要多给几万的COE。买房保赚不赔这事哪个政府都不会承诺吧?你事业有成,见过世面,见过风浪,对于所谓市场风险市场波动,无论是从理论到实践都不是我等钓丝可比。这个道理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3。如果说,政府真的不允许同时拥有组屋和公寓,真正受到政策性损害的,是那些为此付出了ABSD,以及受限于MOP的。如果他们被迫要卖房,不仅ABSD应该退还,也不应该受到MOP内的惩罚性税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4-2013 15:42:0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ood99 于 8-4-2013 15:45 编辑
nvm 发表于 8-4-2013 15:21
逼现有的组屋私宅所有者二选一是不可能的
连对PR都没这么绝,何况对公民



所以说根本是两回事了,呵呵

特别是那些出租还贷的,那可不是动谁的蛋糕,那是断人财路了,呵呵

这些东西其实都不用考虑的

重要的是有足够的房子,还不行就缩短到50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