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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13 14:18:1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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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yue 发表于 9-4-2013 13:43
HDB 也是用辛苦赚来的血汗钱买的,不是政府白送的,买的时候可以出租以后应该也是可以,否则有失公平。
如 ...
赞!
原文作者写道什么“享有津贴的组屋”。其实转手组屋哪有什么津贴?如果真有什么令人称道的津贴,那国人还抱怨什么?
这里作者自己本身就是不好好思考的乱想
如果政府要回到hdb的初衷,只能针对以后的房子,特别是新bto, 政府可以提供多一点的选择,比如可以选择房契年限,使用权限(可否出租),MOP长短可选。。。 不错。其实政府现在已经不允许拥有组屋+私宅了,为什么非要政府再去损害那些人的利益,自己损失选票?那不是吃饱了撑的?这是什么馊主意
这种有点“恨人有,笑人无”的嫌疑。
原作者还写了这些:
买组屋不自住就是剥夺了另外一些人真正想拥有组屋的权利,这和那些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者的“罪名”是一样的
这种就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做人不可以这样的!
任何人都可以有拥有组屋的权利,HDB那里有的是(等候是HDB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屋主的问题),公开市场更是如潮水的多!!!何来被剥夺?这不是挑拨吗。最后还加一个“罪名”。人家愿意买的就是有罪的?
做人不可以这样的,做人不可以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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