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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13 13:06:5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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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vm 于 11-4-2013 13:19 编辑
lingbobo 发表于 11-4-2013 10:58
吵架也要有理有据,哪来的哪来的,你有本事自己找出数据反驳我啊
本着 ...
“谁主张谁举证”这个道理没听过吗?
你说PR是主力,那自然数据归你出。
你自己给的数据证明,PR家庭只占了1/4,那么剩下的显然是至少有一个是新加坡人的家庭。
提高resale组屋的供应量,受惠的也是新加坡家庭为主。
既然你的论据不成立,那么论点自然也就不攻自破了。
另外,你又从哪里得出结论说我主张组屋是不能拿来赚钱的呢?
我何时说过?
我无非是反驳那些主张应该允许同时拥有组屋和私宅的论据和论证
注意,我从没反驳论点,而是反驳论证和论据
无论是自称当初被骗买HDB结果没得买公寓受损失的
还是打情感牌舍不得第一套房的
说限租HDB会导致Resale市场崩盘之类的
都不能作为支撑他们论点的论据
我主张过的观点仅有:单间出租和整套出租性质是不同的,因为整套出租可以拿来卖给另一个家庭,但单间不可以。我从没说“单间出租可以整套出租就是不行的”。
如果resale 组屋的市场需求并没有那么大,不是有那么多人急着买,不是政府确定这些逼出来的房子一定有人会接手,是不可能走这步棋的。
新加坡的组屋供应真的这么紧缺吗?这个问题只有政府知道。我本人不知道,我也不相信这里有谁能给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所以讨论限租限购,前提必然是resale组屋严重不足——甭管是因为买不到BTO转战resale,还是本来就看中了resale的不用等以及地点好云云。脱离了这个前提,限租限购不会发生,一切讨论都没有意义。
那么,如果组屋供应量真的很紧缺,有没有道理要整套出租的屋主让出手中的组屋给其他更有需要的人呢?
这就是我问那10个问题的原因。
这10个问题,基本都与新加坡公私屋政策有关。
最根本的,就是政府组屋和私人住宅的性质差别。
有些现有政策,本来就是矛盾的。
两个同样高收入的家庭,一个先有HDB再有私宅是允许的,但是先有私宅再有HDB是不允许的,这个逻辑在哪里?
如果HDB是福利性质的房子不能拿来谋利,那为何对BTO有收入限制,但resale HDB的买家就没有收入限制?买200万的EC一个月不能超过12k,但买个40万的三房resale却没有收入限制,只要你不拿grant,你一天赚12k都能买。
这些问题,无论是主张公私宅可以同时拥有,还是主张不能同时拥有的人思考的。
如果你觉得纸上谈兵没有现实意义,那么现实就是政府说1你没得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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