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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手续完了,但是小孩的抚养权还没完,上个星期小孩的爸爸不顾律师警告,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带小孩去了马来西亚(小孩爸爸是马来西亚人).
律师立刻向法庭申请要求他在48内必须带孩子回来,法庭也批准了,可是他就是公然违反庭令,死都不理.最近更是失去联系,电话不接,他的律师也联络不到他.
其实他还在新加坡做工,可是法庭现在不会立刻对他做什么,要排期再上庭.我的律师也不给我去他公司找他闹,因为说他可以叫警察抓我.
询问过律师,接着要怎么做,回答是都要取决与法庭的判决!我的孩子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我了,孩子从生下来都没有离开过我一步的!现在却一点音讯都没有!急死了!!!
想过要去马来西亚把孩子抢回来,可是护照在他那边,就算抢到孩子也出不了马来西亚啊!!
越来越对新加坡的法律失望了!做什么都要上庭申请,申请就要排期等!然后一直就是等等等!等来等去,他都带孩子远走高飞了,我该怎么办啊????
真的灰心死了,想要回自己的孩子这么难?坏人做坏事可以逍遥法外,我身为孩子的母亲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等等.
求求哪位高人可以帮忙出出主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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