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08年来新做工,(08-13拿的wp准证)13年1月辞职回家过年,13年5月(拿sp准证)又来新加坡做工,换了家公司,到这个月底就做满3个月了,现在想再换家公司。请问大大-我如果先辞职,能不能再在新加坡逗留1个月找其他工作?之前还有听我朋友说,如果来新加坡工作没满半年还是1年,好像要支付给新加坡政府,总收入20%还是30%?.........其实我是想跟公司提辞职,变相要求加薪的,后路也要想好-如果公司不肯我就想在外面找其他的公司,就是不知道我辞职后还能在新加坡逗留找工作吗?如果找不到-还要交那个什么总收入的20%30%再回国吗?请知道的大大告知下,谢谢!!!(公司和我没签合同,就是公司暗地里向我收取1个月的底薪当押金,按月扣,我就是想在它还没把押金全部收到手之前,赶紧想办法.......现在就是想先了解下情况,再做决定)先谢谢大大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