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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9-2013 00:58:5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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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担心的第二种情况,交了两次agree to proceed, 说是写的不够详细,今天打电话又要其它certificate, 看来她都没好好看我们的邮件,打一次电话,就让补充一些证件,也不要一次性说全了,真是折腾人呀,既然已经有Approve的案例,我们也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这个现在看来是没有问题的,有一方递交了,说明OTP已经EXE。无可挑剔的CASE。
OFFICER 太多的CASE,不能记得所有人的。
然后听说每个CASE需要四个人APPROVE。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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