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转售组屋新规定,是买卖家同意选购后,才可申请索取估价。
很多人觉得这个新规定没什么作用,不明白HDB为什么要这么制定这样的新规定?有什么好处?本人的解读是:HDB这项新规定其实是想由官方(政府或HDB)来控制房价。原因如下:
在新规定之前,估价是先做好的,在一段时间内是一个固定的数值。买卖双方根据估价来商量最后的成交价,因此就有了溢价COV的概念。在卖家市场时,成交价高于估价,COV为正。在买家市场时,成交价低于估价,COV为负。由此可见,在估价一定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COV是正还是负,HDB没法控制,因为估价事先已经做好了,没法变了。
可一个房子到底估价多少真是一个固定的数值吗?其实估价应该是一个范围。同一个房子,即便是同一时间下,由不同的估价师来估价,在不知道其他人估价的前提下,他们的估价是不可能都一样的。这个估价范围有多大,估价均值是多少只有HDB知道。在旧规定下,HDB必须给一个确定的估价给买卖双方做参考,这样这个估价的范围就没起到什么作用了。
现在新规定来了。买卖双方先定下成交价,再来申请估价。这样HDB就可以利用这个估价的范围来做一些调控了。用个不恰当的比方,就是有点类似投标,谁先知道对方的底牌,谁就占优势。这个新规定就是HDB夺回优先知情权的一招,从而在控制房价上掌握了一定程度的主动权。
这样,由于不事先知道估价,买卖双方的成交价只能根据附近房子的最近成交价来交易,所以这个成交价已经包含了双方预期的COV(卖家市场时为正,买家市场时为负)。那么,在HDB优先知道买卖双方成交价,而估价范围只有自己知道的前提下,在不同情况下有如下选择:
1. 卖家市场,房价上升期。
1.1. 成交价>估价最大值
1.1.1.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估价最大值。房子卖贵了,反应了卖家市场的正常价格,符合双方正COV的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
1.1.2.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估价最小值。房子卖太贵了,超出买家正COV的预期,买家可能在拿到估价后放弃,迫使卖家降价出售,达到降低房价目的。如不放弃,说明此处房子热门,值得如此高的COV。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也有可能其他买家觉得此处房子不至于如此多的正COV,而迫使其他卖家降价出售,使附近房子成交价趋降。
1.2. 估价最大值>=成交价>=估价最小值
1.2.1.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估价最小值。房子卖贵了,反应了卖家市场的正常价格,符合双方正COV的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
1.2.2.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房价正合适,但由于是卖家市场,不符合卖家正COV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会继续上涨。
1.2.3. HDB选择:估价最大值>估价>成交价。房子卖便宜了,不符合卖家正COV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会较快上涨。这个选择是HDB主动推高房价,一般不会在卖家市场时选择,但HDB在新规定下有这个选择权。
1.3. 估价最小值>成交价
1.3.1. HDB选择:估价>=估价最小值>成交价。这种情况在卖家市场时一般很少发生,除非卖家不懂行。一旦发生,无论HDB如何做估价(HDB不可能把自己的房子估到比最小值还低),房子都卖便宜了,不符合卖家正COV预期,但卖家不能后悔,只能成交。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会较快上涨。
2. 买家市场,房价下降期。
2.1. 成交价>估价最大值
2.1.1.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估价最大值。这种情况在买家市场时一般只在热门地区发生,除非买家不懂行。一旦发生,无论HDB如何做估价(HDB不可能把自己的房子高估到太离谱),说明房子卖贵了。买家可能在拿到估价后放弃。如不放弃,则反应了买家市场时热门地区的正常价格。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
2.2. 估价最大值>=成交价>=估价最小值
2.2.1. HDB选择:估价最大值>估价>成交价。房子卖便宜了,反应了买家市场的正常价格,符合双方负COV的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
2.2.2. HDB选择:成交价=估价。房价正合适,但由于是买家市场,不符合买家负COV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会继续下降。
2.2.3. HDB选择: 成交价>估价>估价最小值。房子卖贵了,不符合买家负COV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会较快下降。这个选择是HDB主动拉低房价,一般不会在买家市场时选择,但HDB在新规定下有这个选择权。
2.3. 估价最小值>成交价
2.3.1. HDB选择:估价=估价最小值>成交价。房子卖便宜了,反应了买家市场的正常价格,符合双方负COV的预期。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将来附近房子成交价趋于这个成交价,总体保持平稳。
2.3.2. HDB选择:估价最大值>=估价>成交价。房子卖太便宜了,超出卖家负COV的预期,但卖家无法后悔,只能成交。成交价反馈到市场以后,可能其他卖家觉得此处房子不至于如此多的负COV,而迫使其他买家提价,使附近房子成交价趋升。
由上分析可见,由于这项新规定,买卖双方的成交价先定下来,HDB才做估价,于是HDB就可以利用估价的范围来做一些调控了,当然,只是一些有限的调控。想要完全控制房价走向仅靠这个新规定是不够的,还得靠供求关系。这里只是解读HDB制定这个新规定的目的和好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