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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6-2014 12:45:1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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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ok5 于 10-6-2014 15:49 编辑
有点道理。
楼主如果有了孩子,会有保住组屋的希望,因为如果她和孩子构成核心家庭,就可以拥有组屋。问题是孩子是非婚生的,应该不算核心家庭。(是不是核心家庭,与楼主是不是公民,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或丧偶的人,带着孩子,构成核心家庭,PR也适用,也可以拥有组屋。)看能否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一是已经是事实婚姻,二是政府那里也有备案,应该有解决的可能性,这要去咨询律师了。其实只要HDB破例承认他们母子俩构成核心家庭,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万事孩子为大,这是政府的核心政策。也不必担心开了先例,谁会拿自己的终生幸福来换这点便宜?当然政府也不会傻,宽恕了女方,必定会对男方之后的买房有所限制。相信政府处理事情是讲理,也讲情的。这里就有个时间差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直住在里面,如果HDB催促,楼主就把实情告之,重点说出自己无依无靠的悲惨处境,处于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立场,好的情况是HDB会向渣男施压,让渣男不堪压力,同楼主结婚。差的情况是HDB不管,但是楼主可以一直求情,HDB不会把一个被抛弃的,又怀胎7月的女人扫地出门,拖到孩子出生,应该不会有问题。如果楼主有所依靠,比如回去投靠父母,这求情牌就很难打了。
另外,及早请求法律支援,也是有必要的,一封律师信,对这种渣男的影响,胜过无数舆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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