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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6-2014 18:36:5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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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婴儿的眼睛07 于 16-6-2014 14:38 编辑
2005sophie 发表于 15-6-2014 16:46
我看楼主需要去查他的资产先,然后再进一步考虑。7年了和一个孩子,法律上也会看你的付出来判给你所奉献给 ...
我也认为带孩子一走了之不好, 回国带孩子生存更艰难, 而且结婚七年就这么耗掉了, 连孩子的基本保障都没有争取到, 万一老公去警局报案留下案底, 恐怕下次连新加坡都进不了。
但如果现在去打离婚官司, 对楼主也很不利, 没有工作收入没有住处,估计很难争取到小孩抚养权, 这样离婚了既没身份又没工作, 只能自己回国, 这官司打下来对她很不利, 估计坡男就吃准了这点,所以拖着从不给她申请PR.
楼主若是想长期打算,先忍过这一阵, 然后哄老公sponsor自己申请到PR, 再慢慢作作打算, 但这种男人迟早得离。
要不然, 如果真死心了只想早脱身, PR孩子都不打算要了, 那就马上提出离婚诉讼, 争取到自己最大权益, 然后回国一走了之,算是解脱。
话说, 不知楼主年龄多大了, 如果已经30多了, 建议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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