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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2-2017 09:13:0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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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bcxyz012 于 26-12-2017 09:21 编辑
染指寂寞 发表于 26-12-2017 08:58
不管吵不吵架,作为成年人,而且在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她下车出事故就应该负全责。 ...
不能这么绝对化。从常理分析,如果明知道在虎园里,正常人都不会下车。就像正常人不会故意去撞电线杆一样。那么赵女下车,为什么不可能是误判已经出来了? 如果误判成立,那么动物园是否设置了足够的警示,就成为问题。这就是焦点之一。
焦点之二,出了事,动物园不能用免责协议来说事,因为免责协议是违法的。动物园只能力争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责任。但是,动物园明显缺乏安全预案,安全设施和安全演练,所以当赵家母女被老虎撕咬长达21分钟,而束手无策。这就不能说动物园尽到了安全责任。
不能拿赵家的错,抵动物园的错。好比说人行道上有个井盖不见了,市政在旁边设个牌子,警示路人。结果有个低头看手机的人不小心掉下去了,那么市政有没有责任? 你可以说,谁让你走路看手机。但人家也可以说你光设牌子不足够。所以市政还是不能完全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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