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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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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05 17:05: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八十九

张其馨说,“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和那个女孩子之间什么也没有,可我就是不明白,既然这样,他认人家当‘干妹妹’<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做什么?有本事就和他们那位主管自己去称兄道弟,打这种擦边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这句话提醒了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 </FONT>张其馨自己从前就是由田振峰的“干妹妹”<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晋升到女朋友的,难怪如此敏感。

郑滢说,“退一万步讲,他真想认‘干妹妹’,至少也应该找个中国人吧,认个红头发绿眼睛的,看上去也不像啊<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

“那才说明他有远见卓识,知道什么样的‘干妹妹’<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认了有用,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才对。”<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明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说不出好听的话,还是忍不住开口,让一肚子幸灾乐祸像细菌一样飞扬到空气中去。

张其馨哀怨地瞪我一眼,郑滢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自顾自跑到厨房去做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有人叫我。抬起头来,张其馨站在冰箱旁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关璐,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没有。”<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摇摇头,低下头接着切洋葱。

“可是你好像看不惯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停下手里的刀,“我为什么要看不惯你?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林少阳年纪轻轻就这么会拉关系,将来还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只要你相信他,就根本不必担心;你不相信他,他做和尚都没用。”

“你还是看不惯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心里的火蹿起来,放下菜刀,打算和这个女人好好清算一番,然而,说出口的却只是,“你把我的冰淇淋吃光了。”

“我只吃了一杯而已啊。”

“你吃的是我最喜欢的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是最后一杯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洋葱的气息刺到眼睛里,我去揉,只是越发眼泪汪汪。我非常恼火<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 </FONT>我根本不想在她面前流眼泪的呀。

张其馨看着我的狼狈相,终於忍不住,“切洋葱的时候,你经常把刀放在水里浸一浸就不会这样了。”

我不理她。我们沉默了一会儿,她自言自语一样地说,“其实,我不是已经把程明浩还给你了吗?”

我看着她一脸无辜的表情,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居然觉得“把程明浩还给我了”,仅仅因为她选择了和程明浩分手?实在太荒唐了。

或许,爱情就象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吃掉就是吃掉了,不可能还,也还不起。

我把菜刀浸到水里,黯然地说,“你不可能把程明浩还给我,因为他从来不属於我。现在,麻烦你快点走吧。”<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终於能够面对这个现实:程明浩并不属於任何人,他只属於他自己。他可以喜欢我,也可以喜欢别人。他不喜欢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关璐。”<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张其馨好像突然发现原来有人比她还要伤心,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她的手移开,“我要把这个洋葱切完。”<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第二天晚上,张其馨又跑来,手里拎着一个超市的袋袋,里面装着十二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

“还给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张其馨一本正经。

这个女人有完没完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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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05 17:05: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 0cm 0cm 0pt">九十

我对着一打巧克力冰淇淋又好气又好笑,“我再过两天就要走了,你买这么多来干什么?”

“那还不好办,在走之前把它们都吃光啊。”

结果是我们站在冰箱旁边你一杯我一杯地吃起冰淇淋来。正如酒能使男人吐真言,冰淇淋可以帮助女人化解仇怨;毕竟,那是一种很甜蜜的食品,对着冰淇淋吵架,实在太煞风景。

张其馨打破了沉闷,“你还喜欢程明浩吗?”

“他不喜欢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把一大口冰淇淋塞进嘴,让那种冰凉甘甜的感觉慢慢地充溢整个口腔,像被辜负的爱情,“他从来都不喜欢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虽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我觉得已经足够了。对於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再多的爱情也等於零,不,应该说是等於<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ULL</FONT>,那种连零都不是的东西。

张其馨停下勺子,仔细地看了一会儿我的表情,突然说,“其实,他喜欢过你的。”

我差点让冰淇淋噎住。

“本来我也不知道,是有一次他买什么东西,不当心从钱包夹层里掉出来一小张照片。我拣起来一看,上面竟然是你,照片是从那次我们七个人在机场拍的合影剪下来的。后来我为那张照片和他大吵一架,他才告诉我,其实在认识我之前,他曾经喜欢过你,就把那张照片随手剪下来放在皮夹里,一直忘了取出来。就是这样了。所以,你要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你,是不对的。”

我目瞪口呆,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可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啊<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

“我也问过他为什么当初没去追你,他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他还说,大概那个时候觉得你‘太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了。”

“‘太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是什么意思?”<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张其馨耸耸肩,“这你恐怕就要问他自己了。”

“你们…不会是因为这个分手的吧?”<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忍不住问出这个很有点自私的问题,而且,有一刹那,全心全意地希望她说“是”<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

“这,倒也不是,是我提出分手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她脸上的表情五味杂陈,“程明浩是个很好的人,可是,他未必适合我。”

“他爱你吗?”

张其馨笑笑,温柔地说,“我也曾经很爱他呀。”

那天后来说的话我都记不清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盘旋的都是张其馨的那几句“他喜欢过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大概觉得你‘太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还有“我也曾经很爱他”<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等手里剩下的半杯巧克力冰淇淋化成了浆糊,我的脑子也是一样的迷惘:他既然喜欢我,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太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为什么都没有给我一个机会就自说自话地把一切都结束了?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

我站在窗子前看街上的车子,一直看到它们拖着的灯光变成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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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23:09: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九十二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突然冲口而出,“不过,我还没决定接不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虽然工资没有加州高,可是那里生活水平比较低,所以还是蛮不错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稍微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於是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

问出这一句话,我立刻后悔。我这样问,听上去倒像是在要他帮我做一个决定。他有什么责任来帮我做决定呢?假如他说“不应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难道我真的跑到佐治亚或者堪萨斯去吗?假如他说“应该”,日后我要是回旧金山,倒好像是听了他的话才回来的。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还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他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既然如此,他又何必给我打电话,何必用那么关切的语气来问我,甚至,何必来理我?

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有人说过我这个人‘太好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你能不能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关璐,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根本都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等待是很伤人的。

“有。”<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这一次,他很快就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大概爱情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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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23:06: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13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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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2005 23:06: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 0cm 0cm 0pt">九十一

那个星期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其实,所谓最后一天,只是早上九点钟到公司里交掉名牌和办公室钥匙,然后领一份纪念品,就可以走了。

星期四,主管把我和蒋宜嘉分别叫进他的办公室谈话,出来以后,我们一对口径,谈话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感谢你们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坦率地讲,当初把项目交给你们,我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是现在看来,成果比预期的要好很多,而且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注意。所以,我已经正式向上申报在“未来某个合适的时间段”<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将这个部件加入产品,究竟成功与否可能要到年底或者明年初才能定下来,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尽了人事”。最后,是那句我最关心的话,“你明年毕业以后是否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

蒋宜嘉果然当场就拒绝了。他回来以后,把脚跷到办公桌上,鼻孔里“嗤”<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地一声,“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什么叫‘尽了人事’<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这个地方不行,不行,官僚气太重,太重。”

我说,“算了吧,不尽这点‘人事’,你恐怕也未必会那么吃香。”

我答应主管“愿意考虑回公司来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两家公司表达了录用的意向,但一家在佐治亚,另一家在堪萨斯,都太远了,公司也不是很大。而旧金山这一家,从各方面来看,要算是最好的。主管相当高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 </FONT>大概和刚刚吃过蒋宜嘉的皮蛋不无关系,说他明天就会请总公司的人事部给我发录用通知,按照公司惯例,我有半年时间决定接受与否。最后,他用力地和我握手,“我非常希望你能决定回来。”

下班后,我留下来,把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清理干净。程明浩突然打电话来。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长舌妇,如假包换。

“对,我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票,比星期六的要便宜很多。”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於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原来真的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那只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我的食指上。

他为什么会有胃口来跟我说再见?我从来都讨厌一切和分离有关的东西,包括机场、机票、登机牌、火车站、行李、送行、饯行等等,尤其讨厌听我在乎的人在送我走的时候深情款款地说“再见”。说了再见,便真的要走了;只有狠心的人才会这么故意留恋;相比之下,我宁可不告而别。

电话线已经缠得我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着窗外远处的马路。我的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等有了机会再说吧。”<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我在心里苦涩地想,说不定,我对他的感情原本就是不被祝福的,所以,连浪管风琴也懒得发声。<p></p></P><P 0cm 0cm 0pt"><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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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00:40:3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到132了`~~</P><P>还有多少能完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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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2005 12:47: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看到12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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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2:58: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03

“我看是你眼界太高了。” 以郑滢阅帅哥无数的经历,假如男人也搞个选美,她就算轮不到做颁奖嘉宾,评委席也是一定上得去的。

“才不是呢,丑就是丑,没得话讲。不过,说来也怪,丑男人好像普遍胆子比较大。以前那家公司帅哥多归多,哪个男同事要是喜欢哪个女孩子,一般会先在餐厅、电梯,或者走道里先色眯眯地朝她看几天,然后笑眯眯地看她几天,最后到她的同事那里去打听,在基本确信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才找借口搭讪。现在好了,这一套全免,哪个男人看上了我,直接了当冲上来当炮灰,一开口就‘你有绿卡吗?’”

我说,“这说不定是个好现象,说明他们办事讲效率,开门见山,不搭花架子,不搞官僚主义。”

“今天中午在餐厅里有个愣头青坐到我旁边,他问‘这个位子有人坐吗?’ ,我说‘没有’ ,他坐下;然后他问‘你是新来的?’ ,我说‘是的’ ;他看见我在吃土豆条,就说‘今天的土豆条炸得挺好’ ,我说‘嗯,是不错’ ;然后你猜怎么样?我们干坐一会儿,各吃各的饭,他突然结结巴巴冒出来一句‘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的绿卡批下来了’ ,我说‘祝贺你’ ;结果他说‘我打算今年之内买房子,你看怎么样’,我只好闭嘴,因为我很怕他下一句会说‘我打算在年底之前娶老婆,你看怎么样’。”

“这还不明白,他是用一种很朴实的方式在含蓄地邀请你共度锦绣人生。”

“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那种邀请绝对绝对不应该是对着一摊土豆条发出的。”

“我觉得这其实恰恰说明你有魅力,让人家乱了方寸,唯恐错过机会,哪里还顾得上眼前是土豆条还是法国大餐。” 我笑得肚子发疼,“好好把握机会。”

“哼,你以为我出国、念书、找工作、吃这么多苦是干什么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层次,找个优秀的男人。现在好不容易混到现在,更加不能苟且;要找,就找称心如意的,否则,宁可不要。”

男人的志气往往来自于寻找自我价值;而这个女人的志气却来自于寻找好男人。

牢骚发完,她言归正传。她们公司由於去年跳槽人数实在太多、青黄不济,今年不仅普加工资,还专门出台一项新政策,凡公司正式员工,如果为公司推荐一个人,等那个新员工签约,就可以领到六千块钱的奖金。公司以本伤人,希望通过此举挽救人力资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郑滢脑子一动,想到了挖老东家的墙角。

“来吧,来吧,我们学位一样,你进来工资应该跟我差不多,还有签约奖可以拿,这里的福利也比以前那家要好。噢,对了,那笔推荐奖金我们四六分成,怎么样?”

“我六你四?”

“废话,当然是我六你四。别忘了,我还要装模作样地‘推荐’ 一番,得填好几张表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我,你上哪里去剪毛?”

“行,那就对开。你把简历寄给我。”

“唉,我可以去面试,不过不能保证到时候一定签约。以前那家公司毕竟环境已经比较熟悉了。”

“我担保你会觉得现在这家公司好,而且,将来我们还能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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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4: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16

拥有爱情的日子是很甜蜜的,那种感觉很难用文字来准确形容,大致说,就像吃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心里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这杯,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上班没几天,老处女就让我领教了她的法力:她带我去见一位产品总监,据说这个人是她在公司里的一个后台,所以此举其实也有领新来的小喽罗“拜山头” 的意思。那个家伙刚从弗吉尼亚州老家度假回来,老处女见到他,一脸笑容活色生香自然不在话下,但让我又惊讶又佩服的是她竟然把人家的家谱都弄得一清二楚,从老家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七大姑八大姨一路问候到他儿子养的那条刚刚阉过的狗,顺便热情地向人家推荐一个好的兽医,因为算算时间他家里前几个月抱养的那只猫好像差不多应该拔指甲了。语气生动俏皮,什么人听了都会对她多三分好感,就算本来真有什么意见,被这么体贴入微地一奉迎,也不好意思直接板下脸来;脸既板不下来,话也自然而然就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我简直怀疑她是否对卡内基“人性的弱点” 那本书倒背如流。然而,一旦涉及公务,却嗝蹦松脆,丁是丁、卯是卯,绝不拖泥带水,多么复杂的事情,到她嘴里三句两句已经交待得清清楚楚。

我顿然领悟过来,拍马屁时能化简为繁,谈公事时能化繁为简,什么叫功夫,这就叫功夫。一斑可以窥全豹:这样一个人,由得人看不惯,却由不得人不服;轮不到升职,天理难容。郑滢的评价是,“看好了,你这位老板,将来也是个当产品总监的料。” 我完全同意。

老处女开一辆八成新、收缩式硬顶蓬的奔驰。她好像很喜欢那辆车,因为我第一天开着新买的丰田车去上班,就在停车场看到她,她把自己的车停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然后仔细地盖上墨绿色的车罩。

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两个以咸湿和无聊出名的男同事在茶水间嘀嘀咕咕,其中一个好像问“艾米那辆车是她老公留给她的吧” ,另一个嗤了一声说“我看是,否则怎么宝贝得像命根子一样”,然后第一个笑起来“可惜她老公跑了,现在她充其量也只能给车戴戴绿帽子”。

我一面惊讶男人恶毒起来怎么比八卦的女人还应该进拔舌地狱,一面有点悲哀地想: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男人叫酷、叫有型、叫事业有成、叫钻石王老五,人家说他眼界高傲视群山,看不上一般女人,所以单身。而一个三十几岁、开硬蓬奔驰车的单身女人叫酸、叫可怕、叫老处女,人家说她本末倒置耽搁了青春,没有男人要,就算曾经有男人要也被吓跑,所以单身。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女人到底还是不公平的;因为,公平原本来自人心。

老处女手下的这个基层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成四个项目组,或许因为我是新人,她分配我暂时去跟一位比较资深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打下手。

开始的时候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注:这篇小说里所有涉及 office politics 的内容均为虚构,是为情节发展而杜撰的。没有原型,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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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5: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17

我跟着当助手的那个人叫马克,四十多岁,技术很不错,是我们部门第一个员工,在整个公司里也算元老之一,如果把我们公司比作红楼梦里的宁国府,他差不多相当于焦大的级别,於是说话里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 版的时候” 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与众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都是在产品出了好几版以后才进来的。

马克的脾气也像焦大,觉得自己打下了江山,走进他的办公室,墙上上面一排专利,下面一排奖状,看得人眼睛发直,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曾经从战场上把主子从死人堆里背出来” 的,难免有点倨功自傲。除了自傲,像很多老臣子一样,他还颇有点轻视现在新一批的主管们,觉得他们要才无才,要德无德,“简直把祖宗的脸都给丢尽了” ,尤其是老处女,用他的话来讲“我进这家公司的时候,她还在不知哪里带小学生郊游呢”。老处女从前 -- 很久以前,可能那时她还真的是处女 -- 做过小学教师,后来才改行弄计算机,不算科班出身,水平其实也有限,所以多少有点忌讳人家翻老底,他呢,却偏偏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或许正是因此,同马克一批的人差不多都当了中层主管,而他还只是一个高级编程员;就好比人家都做了姨娘,他还不过是个晴雯、紫绢之类陪房丫头的地位,比下固然有余,比上却相差悬殊。想想也对,看不惯主子,谁把你收房?

除了背地里臭臭老处女,马克还乐意在开会时放放狂言,不轻不重,听似“吹面不寒杨柳风” ,却正正好好让人心里嗝登一下、有点不舒服,有时候,连老板的面子也不给。大家碍于他的背景,好像也都让他几分,毕竟,人家做产品1.0 版的时候,我们在哪里?

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处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 。不错,马克的确什么都懂,但是他什么也不肯教我。我做他的“助手” ,其实干的都是一些相当基本的事情,比如帮他复印东西、核对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别、找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个总结等等,这一类东西,倒更像从前在学校跟汤姆. 汉克斯混奖学金的时候干的。我感觉到他其实并不太需要、也不喜欢有我这么一个“助手”,因为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总是推三阻四,拿一堆东西来让我复印或者叫我再去查什么资料,就算偶尔他让我核对核对代码,也不太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渐渐有点着急起来,公司毕竟不是学校,老没有具体工作做话,是很危险的。郑滢半年下来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她曾经跟我踌躇满志地说正在学习项目管理的课程,想争取明年做个小项目的经理。和她一比,我差得远了。

我跟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然后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点骄气,想通过这样来打一打” ,我说“怎么可能,你以为我对同事像对你一样吗,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心里虽然着急,却还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鞠的形像,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包括替每月一次的平行部门聚会买甜甜圈和松饼,包括帮大家订会议室安排电话会议,包括往部门里新领到的电脑上装软件,包括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 Starbucks 为大家买咖啡。就是那个时期,我遍尝了 Starbucks 所有的咖啡品种,和Starbucks 里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也练出了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十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再上六楼,分送到七、八个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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