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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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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6: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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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你们部门的人怎么好意思?”

“是我自愿的。”

“用不着,你以为美国的企业像中国的行政部门,新来的人要负责泡开水拖地板吗?在这里,你不用对人家太客气。”

“我知道。不过我想,无论在哪里,人心总归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呢,也会讲给我听。你想,我每天买一次咖啡,差不多可以和部门里每一个人聊上两三句话,挺合算的呢。我观察过了,马克在我们部门里老早已经过气,跟谁都合不来,大家其实心里都不拿他当回事。他对我又不好,与其傻乎乎地帮他印东西找资料,还不如去跟其他人拉拉关系,说不定哪个项目经理正好需要人,随便一搭手就把我从冷宫里捞出去了,对不对?”

郑滢递过来一个不以为然的眼神。

“还有,记不记得去年你第一次带我去 Starbucks的时候笑我是‘乡下人’ ,现在啊,要不要再去一次,我保证反过来你是‘乡下人’了。”

郑滢笑起来,“服了你,帮人家跑腿还能想出这么多理由来自我安慰。”

几天后,帮同事跑腿买咖啡带来了另外一个意外而重大的收获。我终于见识了郑滢的那位真命天子,准确地说,是那位真命天子的车。

那天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拎着咖啡过马路回公司,一个女孩子从大门里走出来,仔细一看,是郑滢,打扮得明艳动人。我正想打招呼,她已经上了一辆等在那里的香槟色汽车绝尘而去。

那辆车驾驶座上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隔得太远,看不清脸,但那辆车我却认得明明白白 -- 那是一辆凌志LS400,凌志轿车里最高档的款式,车上配电脑控制,驾驶座有记忆系统,七喇叭高级音响系统,起价六万美元左右。

我是个车盲,所以知道这些,还是拜蒋宜嘉所赐。蒋宜嘉很迷汽车,尤其热衷于高级汽车,去年实习的时候,有一次搭他的顺风车去伯克利玩,公路上前面就是一辆凌志LS400,他竟然跟了人家一路,喋喋不休地向我介绍这款车的种种好处,听得我耳朵里起茧,最后来了兴致,双脱手赌咒发誓“将来等我有了钱肯定也买一辆这种车开开” 。

我说,“要是我有六万块钱,才不会买那种车去出风头。我一定买辆丰田佳美,然后把剩下的拿去投资。”

他斜我一眼,“嗤,开凌志的,你以为人家投资帐户里的钱会少?记住了,人家眼里的LS400就是你眼里的丰田佳美!” “ 男朋友” 和“男性朋友”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你说了一句傻话,“男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爱” ,而“男性朋友” 会觉得你“傻得可以” 。

我看着那辆远去的凌志车,突然想起,郑滢和蒋宜嘉从前恋爱不成,说不定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她要的原本就是一个可以开LS400接她下班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在旧尼桑车里手舞足蹈“等我有钱也买一辆开开” 的人。

张其馨曾经说过,看一个男人,最重要看他开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有多少道理,但是,郑滢绝对配得上那辆车。那个男人运气很不错。

开凌志 LS400的男人,理应找一个这样的美女;开凌志 LS400的男人,未必看得上HUGOBOSS 的领带;开凌志 LS400的男人,一定送得起 PR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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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3:1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113

从张其馨那里出来,已经九点多钟,郑滢送我回家。我坐在她的车里,问,“他们是什么时候搬到一起的?”

“几个月前吧。” 她打个哈欠,把车并道,准备转弯。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这有什么好罗嗦的,很自然啊。”

“他们打算结婚吗?”

“一定要结婚才能住在一起吗?”

“没有结婚的打算为什么要住在一起呢?”

郑滢斜了我一眼,嘴角扬起半个笑容,根据我的经验,那是嘲笑,“男人和女人生理构造不同,是有一定道理的;彼此需要,并不一定要结婚才可以啊。”

“我不同意。”

郑滢来劲了, “小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老土得像处女吗?” 讲完,她转过头来看看我,修正一下,“不对,你好像真的还是处女吧,当处女当到二十四岁,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再下去的话,可以考虑立贞节牌坊了。”

“‘二十一世纪’、‘美国’ ,和处不处女有什么关系?” 我不服气。

“喂,你不会像章文刚那样搞什么‘处女情结’吧?老实跟你说,现在连男人都不信奉这个了,当然,主要是因为女人不信奉。你想,去超市买套音响也要先试试吧,噢,找个男人,不好好检测一下,万一等结了婚才发现是个性无能,怎么办?退货吗?凭你那点脸皮,我看肯定就把亏吃到底了。” 她朝前面一辆绿灯了还在迟疑的车恶狠狠按一下喇叭,然后总结陈辞,“所谓做爱,做爱,就是说,爱,是做出来的。明白了吧?”

“也不是那样,我只是觉得要‘做’ ,先要有‘爱’ 。我只会跟自己最爱的人做,而且,他也要同样爱我,要跟我爱他一样。否则,我不会心安。”

郑滢嗤之以鼻,“程明浩的日子真不好过。”

她提起程明浩,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程明浩和张其馨,上过床没有?郑滢的话并非没道理,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这里是美国,不是人人像我一样老土;然而,我总是觉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对和自己上过床的人,是很难彻底忘却的。

我转过头去看车窗外各式各样的维多利亚式房子飞逝而过,霓虹灯下,我的心境变得苍凉起来。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上过床。” 我低下头,老老实实的说。我和郑滢在这点上不太一样,她有什么事可以一直瞒着我,而我,心里有了什么话,很容易被她勾出来。

郑滢看看我,把车停到路边,握住我的手,“关璐,我知道你会这样。这样对你自己不好。明白吗?”

我点点头,朝她微笑,“我明白的,随便想想而已。”

道理我都明白,只是偶尔会胡思乱想一下。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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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3: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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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程明浩的时候,他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 自从九八年夏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来看看那个你想让我当套鞋穿的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就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的确长大了一些,而且长得很好。毛茸茸、衬垫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的开放着。那个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套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样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不由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这个盆做得太逼真了,” 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的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 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你猜得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 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有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了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 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 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 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搞了半天,我大概还没有蒋宜嘉的“四点半”懂事。

“对不起,” 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啊。”

“还不够好,”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说真的,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看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然后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的,虽然我并不太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把碗洗掉,然后穿上外套,“很晚了,我该走了。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你现在是我的‘紧急情况联系人’,所以呢,以后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一定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随便说。” 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还这么迷信啊,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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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4: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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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什么的,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吗?” 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呐,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半皱起眉头,“璐璐,你怎么那么会胡思乱想呢?听好了,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 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而且偶尔会用一种稍带命令的口吻同我说话,好像我真的是个小孩,我却很喜欢这种方式。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我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我觉得很幸福。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可以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加让人幸福的呢?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当然。”

“会比对其他所有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傻瓜,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 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真可爱。”

我对他微笑,伸手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得多,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你知道你的鼻子像什么?”

“像什么?”

“像一种根据人体工学设计的鼠标,上面有一个大大的、圆圆的球,可以自由滑动,这样不会伤手腕。以后我就把你的鼻子当鼠标点,高兴了就单击,不高兴就双击。好不好?”

“我没意见,不过以你的情绪波动频率推断,大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的鼻子会被你点塌。”

我们都笑了起来。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点点头,“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个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个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用不了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怎么了?”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睡觉了。晚安。” 我要挂上电话。

“璐璐,” 他叫住我,温柔地说,“我爱你。” 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稍。

“你再说一遍?” 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 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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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1: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23

我那句模棱两可的话显然让马克更加相信我刚才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哭哭啼啼,其结果是他约我下班以后到公司对面的Starbucks 见面,一谈三个多小时,每人喝干两大杯咖啡,把我碰到的那个问题方方面面、仔仔细细分析了个透彻;弄了半天,他把工作交代给我的时候就预料到这一点,只是懒得告诉我。马克的脑子像个活数据库,那些旧代码都已烂熟其间,我打印的一堆材料他翻都没怎么翻,拿了支笔就在纸上勾划起来,讲得头头是道,让我茅塞顿开。我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赶走这样的人,对公司其实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

马克告诉我,他下个星期就要离开旧金山去佛罗里达一家公司工作。他摇摇头,“这里的人太坏。”

我有点着急,“那我要是再碰到问题怎么办?”

他想了想,在纸上写了几个人名,“你可以去找这些人问问。这些东西当初就是我和他们几个一起设计、制作的。”

我一看,吓了一跳,那上面差不多都是跟老处女平级的人物,“他们会理我吗?”

“会的,” 马克那张总是拉得长长的脸第一次露出一个近乎慈祥的微笑,“因为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关照。老实说,有些东西除了他们,人家也不懂。哼,现在那帮人,一天到晚除了勾心斗角,能干成什么?” 还是没忘了数臭数臭不成器的“末代灰孙” 。

我忍不住调皮起来,“你就是做1.0 版的时候认识他们的吗?”

马克嘿嘿地笑起来,“差得不远了,是做1.2 版的时候。其实,就算工作上没有问题,这些人你去认识认识,对将来在公司里发展也会有好处。” 原来,不喜欢搞人际关系的人未必不知道其重要性。

分手的时候,马克摸摸秃了一半的脑袋,诚恳地说,“真不好意思,一直以来把我对艾米的态度转嫁到了你身上,希望你不要介意。呵呵,说起来,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把一个女孩子弄哭呢。”语气里居然还颇有几分成就感。

我看看他,把鼻涕和那个想向他坦白的念头一起忍了下去。既然他认为破了自己的一项记录,又何必让人家扫兴?

走到街上,天还没有黑。我觉得这场感冒真是值得,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从马克那里借来几条人脉;想到他最后那句话,又觉得挺好玩:要把我弄哭,是那么容易的吗?您?还不够。就算真是林妹妹,也不会对着焦大掉眼泪呀。

我用力吸吸鼻涕,看着旧金山夏日傍晚水洗过一样澄净的天空,微笑了,然后接着往前走。

那个周末,我拉程明浩一起去看码头。他不同意,说我感冒还没好、那里风又大;而我坚持要去,说需要晒晒太阳。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和程明浩最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着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一直走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路上的风景美轮美奂。

从小我就对码头和那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有一种深深的迷恋,说不出为什么,只是看见它们,心里便觉得很高兴。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称斤两卖各种巧克力,又漂亮又好吃,尤其是一种里面包椰丝的黑巧克力。每次走过那里,我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 程明浩质疑我随机订出来的规矩。

“那还不简单,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 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 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吧。就照你的,抓两把。好不好?” 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於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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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2: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24

这一天,我破例让他抓了三把,然后得意地告诉他如何用鼻涕骗来马克的同情,让他终于肯教我的事情。

“他以为我真的哭了,结果良心发现,就约我出去…”我拿起一颗巧克力,剥掉糖纸往嘴里一扔,一边嚼一边献宝一样讲得眉飞色舞。

程明浩静静地听完,然后说,“璐璐,下次要是再有人这样突然约你出去,记得先把去向告诉我,好吗?”

“马克其实人很好,就是脾气怪一点而已。”

“我不是说他,是说假如再碰到类似的事情。有时候,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是怕人家吃我豆腐?”

“小心无大错。” 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我看着他笑起来,“你怎么跟我妈一样麻烦?” 我又剥颗巧克力往空中一扔然后让它稳稳地掉进嘴里,“我都这么大了,你以为我是傻瓜,会给人家随便吃豆腐吗?”

他用手把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拂平,温柔地看着我,“你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我当然怕你被人家吃豆腐。”

“我要是不当心被人家吃了豆腐,你还会要我吗?” 他这种看宣德炉一样的眼神每每让我不由自主问出一些愚蠢的问题。

“不许胡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站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划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衣袖,阳光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泊。这样的景色把“吃豆腐” 的无聊话题都渲染得浪漫无比。

这原本就是一个哪里都可以让人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的手轻轻地搭在我的头发上。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说,“你的头发摸上去真暖和,冬天的话大概像个手炉,可以拿来取暖。”

“不许,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我已经不算聪明了。”

“那你还老是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那一袋巧克力吃光的时候,程明浩告诉我,今年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海浪。

他揽过我的肩膀,“怎么,不高兴了吗?”

我摇摇头,“我在想,你去了西雅图,谁来管我被不被人家吃豆腐。”

他把我搂进怀里,“小傻瓜,才半年我就回来了呀。你不许胡思乱想。”

我呼吸着他身上的清新气息,转头看看远处向天边延伸的码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却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这一点,怎么以前从来都没想到呢?

每天有成百上千的船只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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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2: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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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渔人码头,程明浩拉我又去买了一瓶海盐,“把你打翻的那瓶补上”。我说“不用了” ,他却坚持要买;这个人固执起来很固执。我笑着问他,“以后要是我不当心把这一瓶再打翻,你是不是会立刻从西雅图跑回来看我?”

“那我们马上再去买一瓶备用,或者多买几瓶,你爱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也笑起来。

“算了吧。” 我捧着那条新的彩虹高高兴兴地往前走。

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金门大桥,每次走到这里,我心里都会有点淡淡的失落,因为金门大桥一出现,就意味着这一场瑰丽的行程即将结束。这一次,我突然有一个新发现:43和45之间的那个码头,上面的牌子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有点滑稽的编号“43 ?” ,从前走过很多次都没有注意过这一点。

那是一座二分之一的码头。二分之一的码头,可以用来干什么呢?

“我想大概它只有一般码头的一半规模吧。” 程明浩说。那座码头看上去的确是比旁边的码头都要短。

“说不定它是作某些特殊用途的呢?比如说,只接纳船只进港口,而不离岸的?” 我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那还叫什么码头?” 他笑我。

“所以叫二分之一的码头呀。” 我坚持自己那个荒谬而不失浪漫的想法,而且觉得很有道理;或者说,我希望它有一定道理。

我们买了一些馄饨皮子和加工了一半的肉馅回家,打算包馄饨。程明浩卷起袖子开始剁馅,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加像个肚兜?我已经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 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让我看看嘛。” 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 -- 很不合身,却恰恰是我的印迹。

包到后来,馅没了,还剩下一叠馄饨皮子。我埋怨他,“都是你,每一个馄饨里放那么多馅,现在要一个个拆开来重新包,真麻烦。”

他说,“不用啊。” 一边把那些馄饨皮子包成了一个个空心的小馄饨。

“这能吃吗?”

“当然。”

“好吃吗?” 我实在很怀疑。

“你试试就知道了。”

水开了,他先把包了馅的馄饨下锅,等它们煮好,再把那些空心的小馄饨下进去,水一滚就捞上来,另外盛了一碗,“你尝尝看。”

我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没有馅的馄饨,入口即化,是一种别样的滑爽。

他煞有介事地说,“这是我们程家的一种特别做法,叫‘泡泡馄饨’ 。”

“根本就是偷工减料,” 我笑他,“不过倒是真的很好吃,记住了,叫泡泡馄饨。”

吃完馄饨,我随手把筷子平放在碗上,起身去拿纸巾,“放着吧,今天我来洗碗。”

等我回来,他已经把我的筷子拿下来,斜搁在碗边,“以后筷子不要那样放,不大吉利的。”

我真难以理解学生物的人何以如此迷信,“你对人家也这么管头管脚吗?”

他把桌子上的碗收起来,“人家关我什么事?我只要管好你就行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他刚才那句话,让我莫名其妙感动得几乎想流泪。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简直巴不得他对我管头管脚,而对人家统统狼心狗肺。爱情,有时候自私起来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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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3: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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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星期五,我居然在公司里看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就站在我的对面。其实我以前并没有和他正式照过面,是他胸前蓝白相间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於是我开始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今天没戴墨镜,穿深蓝色衬衫、米色西装裤,两条手臂抱在胸前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挺拔,脸颊瘦削,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的确有味道,但是,看上去却一点也不像个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倒像个标标准准的好丈夫。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 PRADA 包,果然以假乱真,维妙维肖。

我问郑滢杨远韬怎么会到我们公司来,她说,“他们公司和我们公司其实互为客户,所以,他时不时要来跑一趟。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 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 ,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 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不是很辛苦?” 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戒指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最坚硬的石头,只剩下柔情似水;凭什么百炼精钢,也变成绕指之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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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3: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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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 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那一天,我知道了自己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是6号,跟我脚的尺码一样。我问店员,“假如一个人现在买了戒指,将来手指变粗了戴不下,怎么办?” 我有点担心戒指万一像衣服一样穿不下可怎么办。

她微笑着回答,“一般情况下,手指是不大会变粗很多的,” 她抬起自己的手,“我自己的手指也是6号,你看,这个二十年前买的戒指,现在还是正正好好。”

我开心地对郑滢说,“这样说起来,买戒指其实是很合算的。你想,假如说四千美元的一个戒指,看着很贵,可是呢,如果我天天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戴它个五十年,摊下来每天的成本才两毛钱多一点而已,就算加上通货膨胀因素,最多三毛钱吧,都不够一罐可乐。而且,等过了五十年,我都变成老太婆一个,它却还是这个样子,可以传给子孙后代。对不对?”

郑滢说,“神经病。”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她不再用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 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她说香奈尔五号太小女人气,“一点城府都没有” 。

“那你去买男人的须后水用好了,保证城府深得吓死人。”

“我是说,香奈尔五号好归好,可是闻上去像长不大一样。”

“所以它才能永恒啊。女人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就是永远长不大的。”

她把那种叫“鸦片” 的香水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嗯,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觉得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你真是煞风景。”

“实话实说而已。”

我们坐在购物中心的长凳上吃冰淇淋,郑滢告诉我,林少阳最近当上组长,手下管七八个人,春风得意。张其馨和我现在由於程明浩的关系已经心照不宣地相当疏远,就算见面也往往是郑滢牵头。所以,有关她的很多消息都是间接从郑滢那里听来。

“他很有本事嘛,二十六岁就能这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有些人的命相大概是气球,无论年龄,一有风便立刻飘飘乎乎往上升,人家羡慕都羡慕不来;林少阳就是这样的人。

“这就是在小公司里混的好处,当官比较容易一些。看看我们公司,那么多人出身比你好、资历比你厚、人脉比你深,要升一级斗得死去活来,简直比登天还难。像你们部门那个马克,混了十几年,还不是灰溜溜被人家赶跑了。对了,他走的时候,老处女有什么表示没有?”

“老板送给他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他都没带走,就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我看了看,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换了我我也不要。”

“哼,要是他高升,看好了,老处女第一个马屁拍上去。”

“想想真让人灰心。”

“算了,他不走,位子就空不出来,你只能天天买咖啡。别说,你办公室里那张还是人体工学椅呢,所以人家要提出跟你换,千万别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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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3: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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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会答应。接他那些工作,累都累死人,没一张人体工学椅怎么行?还有,马克走的时候,他的一些旧同事私下举行了一次聚餐,你猜我们部门去了几个人?我本来以为大家都会去,结果跑到那里一看,吓一跳,连我才去了三个人。”

“这有什么好稀奇的?那种场合其实是表明态度的,不去,就是说明和他彻底划清界限,同他不是‘一丘之貉’;你们敢去,算你们胆子大。所以,你去了就去了,千万不要到老处女那里罗嗦什么。”

“她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整我?” 原来这里也讲究“连坐” 。

“应该不会,你是新人,‘不知者不为罪’ ,这个道理她总该讲吧。对了,你把那两件衬衫怎么处理了?”

“我本来打算拿给程明浩穿,后来想想这种印了公司标记的衣服,穿出去也是傻乎乎的,所以就干脆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人家有座右铭,我有‘座右衫’。”

“勉励什么?”

“如果将来哪一天我离开这个部门或者这个公司,绝对不要像这样被人家用两件衬衫赶走;我就算走,也要走得有面子,要部门里全体同事连主管一起来给我送行。”

郑滢笑得捂起肚子,“我第一次听见有人立这么奇怪的志向。”

“我是说真的,”我一本正经,“我可不要人家背地里像现在可怜马克一样可怜我。”

“关璐,你和马克让我想起战争片里面的镜头,前面的小兵踩到地雷倒在地上做了炮灰,后面的小兵扑上去抱着他的尸体嚷嚷两句‘你的血不会白流’ ,然后拎起他的机关枪蹬蹬蹬接着往前冲。笑死人了。”

“我才不会做炮灰。”

郑滢比我高明:她非但不做炮灰,而且每每能把人家轰成炮灰。她最近大获成功的一个项目阴差阳错就是和上次在餐厅里对着土豆条向她大诉衷肠的愣头青合作的,人家不知道她和杨远韬的关系,还以为机会来了,劳心卖力不说,到头来还拱手让郑滢占了大部分的功劳。结果当他满以为自己用了“苦肉计” 、当可卷土重来之时,郑滢才告诉他已经有了男朋友,弄得他职场和情场一起失意。

“现在他在走道里看见我都不打招呼了。”

“那他会不会恨你,以后找机会报复?”

“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又没做什么错事让他抓小辫子,报复什么?再说,将来搞不好我爬得比他还快,他想报复?那叫犯上作乱。” 她格格地笑起来。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润唇膏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退下来,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半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 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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