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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藤

[狮城随笔] [转帖]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25Apr2005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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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11: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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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手里连堆狗屎都没有呢?”

“那还用说,想办法拉呀。” 郑滢洋洋得意。

“说了跟没说一样,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一点点机会都没有,有时候都想不通老处女招了我干什么,都怪你那时候死活把我拉进来。”

“放心,你们老板那么精的人,肯定有安排的。”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等到郑滢都开始为我觉得有点不对,老处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 决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了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我后来才逐渐打听出来的:老处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理由是那个部门新人太多,技术力量薄弱,需要几个有产品开发背景而且经验丰富的人去“镇” 一下,云云。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部门又辛苦又死板,周末和假日还要值班,一般的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里调,何况以他的资历地位,老处女此举简直就是“流放宁古塔”。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几个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结果人家看他倒酶,个个像避瘟神一样避他,反而把小报告打到老处女那里,三下两下,老处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提出辞职。

我跟一位同事聊天的时候试探他,“马克那么聪明,离开公司,真是有点可惜。”

他笑笑,意味深长地说,“公司用人,要你来做事,又不是要你来聪明。”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就这样,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外加他手里一大堆艰深晦涩,由於年深日久,除了他自己少有人明白,也没人愿意接的工作,看得我两眼直发晕。

难怪老处女招我进来,她早就想对马克动手 -- 果然不爱才;也难怪马克一直不理我,他肯定也早有感觉,只是没想到老处女下手会如此之狠吧。我成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的一块三明治。

马克临走前的一个星期,我天天忙得脚底翻天,缠着他跟我讲解他工作里的要点。他照样对我爱搭不理,我问起什么,他就找出一堆陈年的设计资料来叫我自己去看。

马克走了,我骤然从全部门最空闲的人变成了最忙的人 -- 一边补课一边应付不久就该上交的代码和各种计划书,晕头转向,每天在办公室里呆十二个小时还是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在做某一个部件的更新计划时,我碰到了一个以前没有注意到却很重要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问其他同事,也没人知道。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心急如焚,一咬牙,找出马克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那个夏天,程明浩没有感冒,倒是我得了重感冒,八成是累出来的。我一边拨电话号码一边不停抽纸巾擦鼻子,一边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那个老头 -- 自己人缘差成那样,还要来连累我。

拨了两次马克的手机都没人接,我觉得他在“诈死” 。无可奈何之下,我给他留言。本来不过只想告诉他我手上这个问题真的很重要,叫他立刻回电,可是说着说着,鼻涕越流越汹涌,心火也越窜越高,我一边抽鼻子一边对着话筒即兴演讲起来:“不管你怎么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所以无论如何我也要把它做好…… 我承认我对产品是懂得很少,不要说1.0版,就是2.0,3.0 版我都没见过,可是,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加需要你的帮助…”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挂断留言,因为鼻涕已经有“大江东去” 之势,需要立刻去洗手间清理。

等我回来,电话铃响了,马克在那头迟疑着问,“刚才,你是在哭吗?” 声音已经明显不那么生硬了。

我愣了两秒钟,头顶一个灯泡“咚” 地亮起,立刻打蛇随棍上,“真不好意思…不过,不过现在不要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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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2:58: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104
在郑滢的巧舌如簧之下,我去她们公司面试。

下飞机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我等了好半天,才从转盘上找到自己那个有拉柄的小行李箱,把它拿下来,一个轮子已经不翼而飞,不能拖了。我把箱子递给程明浩,对他发牢骚,“早知道这样就随身带上飞机了,费事一点,总不至於坏掉。”

他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算了吧,箱子本身还是挺好的,我不舍得换。以后大不了一直拎着。”

面试其实也挺辛苦的,整整一天日程排得很满,要见四位主管、三位项目经理,连吃饭的时候也由人事部的人“陪同” ,算起来相当于见八个人。郑滢告诉我,一般情况下,我见的第一位主管日后很可能就是我的主管,所以是最重要的人物。

这位“最重要的人物” 叫艾米,她给我留下了相当美好的第一印象 -- 华裔,中年,女性,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让人看着挺舒服,风度极好,听不出任何口音的英语,眼睛炯炯有神,一双瘦瘦的手握起来力道足得像男人,还有,她居然和我差不多矮小,这一点给了我一种亲和力。我一直不太喜欢同比我高大很多的人打交道,莫名其妙地觉得他们可能会欺负我。然而,奇怪的是,我却从来不觉得程明浩会欺负我。

一天下来,大部分的人对我好像都很满意。结束时,艾米送我到楼下,再次用夹核桃的劲头握住我的手,满脸笑容“谢谢,你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我就给你发电子邮件”

我把面试的经历讲给郑滢听,她的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表情,“老处女?”

“她怎么了?”

郑滢告诉我,老处女,也就是艾米,其实是中层主管,在一般情况下,中层主管不管基层员工,但她是个例外。由於某种原因,她手下除了几个基层主管,还有一个基层部门。

“看来你大概要到那个部门去了。”

“不好吗?”

“其实挺好的。老处女是公司里提升最快的中层经理,特别会钻,很有手段呢。在这样的人手下干活不吃亏。” 郑滢一边说一边做了一个“往上爬”的手势。

“你是说她是‘睡’ 上去的?”

“那倒不是,美国公司这一点特别严厉,绝少有人敢去踩那条火线。再说,” 她挤挤眼睛、做个鬼脸,“你觉得她有往上‘睡’ 的条件吗?她就算想这么干,会有人跟她‘睡’吗?”

郑滢的话提醒了我,“你知道她多大吗?我看,应该有三十二、三岁了吧?”

“不止,按照我的那个除以二加七的公式,她起码可以找六十岁的男人。”

“阴损,” 我笑起来,“对了,她还没结婚?”

“结过,离了,大概因为她太凶,老公吃不消吧,留给她一栋有游泳池的大房子一个人住。叫她老处女,是因为她发起脾气来不好对付。”

“挺可怜的。”

“哼,她整起人来可一点都不留情,听说去年有个员工跟她闹了点小矛盾,脑子一发昏去人事部告了一状,结果她纹丝不动,弄来弄去那个员工反而被炒了鱿鱼。她这个人的脾气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在她手下,最重要的不是能干,而是听话。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呢,老处女善於和上层打交道,很多事情通过她,也特别好办一点。所以呢,总的来说还是利大於弊。” 郑滢对人际关系的敏感和灵通让我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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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2:59: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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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看上去倒是很亲切,一点架子都没有。” 艾米说话行事的态度简直可以用“如沐春风” 来形容。

“这就叫做会咬人的狗不叫。越有本事踩着人家往上爬的人往往看上去越亲切,否则谁借肩膀给她爬?等发现受骗上当,她爬都爬上去了。老处女对你还满意吧?”

“嗯,还可以吧。她说我面试得相当不错,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那就应该差不多了。那些人里头老处女级别最高,又是自己部门招人,还不是她说了算。我看下面也就是走走形式大家通过一下,说不定她明天就会通知录用你。”

郑滢猜对了,第二天艾米就给我发电子邮件来说决定录用我,而且开出一个比原来那家公司高好一截的工资,说公司人事部的正式通知两个星期以后寄到。

“乖乖,起薪比我多好几千呢。老处女果然厉害,开起工资来都比一般主管高。怎么样,叫你来,不吃亏吧?”

我的确动心了 -- 倒不全是为了高工资和股票,也不是因为觉得和郑滢“拉帮结派” 能成什么气候,而是因为那天吃饭时,人事部的人告诉我这家公司对女员工相当好,虽然公司章程规定产假三个月,但大部分女员工怀孕没多久就开始停薪留职休假,休上一年再回来工作,有些人还能延长一年,一般主管都不会为难。

我兴冲冲地把这点告诉郑滢,然后说,“我下定决心了,去你们公司。”

“就为这个?” 她睁大眼睛,然后哈哈笑起来,“你们不会已经打算生小猪猡了吧?”

“当然不是,我是说… 以后…不跟你烦了,公司这方面的福利好一点总不错吧。” 我脸上直发烫。

“不要害羞嘛,”她笑嘻嘻地看着我,“你刚才讲的完全印证了一本书上的理论,说女人呢,有一种‘筑巢’ 的本能,一旦找到了自己爱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跟他结婚生孩子,然后呢,人生几乎所有的决定都围绕这个中心。”

“才不是这样呢。” 我嘴上这么说,暗地里却不得不承认郑滢道中了我的心事。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有道理,她现在果然长了见识,嘴里时不时吐出块象牙来。

程明浩来看我,手里拖着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给你的。” 箱子比我以前的那个大一点,式样笨笨重重的,像块大砖头,我注意到,在一个角落上,有一道用颜料画的彩虹。

“你画的?” 我问他。

他点点头。

“很漂亮。”

“彩虹大概是最容易画的东西了,” 他摸摸脑袋笑起来,“这样的话,以后你在机场领行李,一眼就能认出自己的了。”

“哎唷,你就不能买个稍微洋气一点的?” 郑滢酸溜溜地问。自从“猪猡” 事件后,她一直有点吃程明浩的醋,因为她觉得“只要这个男人一跳出来,你的视网膜上就没有我了”。

“这个牌子的箱子出名的牢,据说有人曾经在枪战里拿它来挡子弹,救了一命呢。” 程明浩解释。

“乌鸦嘴,” 郑滢白他一眼,“你指望它什么时候也能救关璐一命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它耐用,十几年都不会坏。” 程明浩有点着急。

“所以呢,你就给关璐买上一个,算着她以后十几年不用换新的了,对吧?啧啧,好大方。” 郑滢的嘴厉害起来简直让人百口莫辩,我想,当初程明浩送上门去让她骂“猪猡” ,恐怕也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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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2:59: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06
程明浩有点委屈地看看我,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说“帮我对付她”,我歪着头朝他微笑。听说有些人生来命相不和,相互看不惯,郑滢和程明浩或许就是如此,见面难得不吵;但是,我喜欢看他们拌嘴,因为我知道他们都很在乎我。

我把箱子打开,里面已经放了一包东西,打开,是十几罐我喜欢吃的咸菜和酱瓜。程明浩说,“给你带回去。不过不要天天吃,这些东西好吃归好吃,营养都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这下,郑滢没话说了。

晚上,我忙着整理东西,她躺在沙发上跷着脚看电视,突然叹息一声,“唉,真希望也有个男人这么一门心思对我好。”

“不许抢我的噢。” 我笑起来。

“稀奇死了,程明浩有什么了不起。找个愣头青,还要陪他一起白手起家,累都累死;我要找就找个事业上轨道、什么都有的,当然要爱我,非常爱我,” 她踌躇满志,“我才不像你,一只行李箱就打倒了,要追我,哼,起码拿个把PRADA 包包来。”

我曾经在“时尚” 杂志上看见过 PRADA 的包,很有味道,也很贵重。但是,贵重并不一定能让人幸福;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拎起一个他送给我、并亲手画上彩虹的箱子-- 即使那个箱子并不是太好看。

第二天,程明浩送我去机场。离登机时间还早,我去买一杯咖啡。我从 Starbucks 排完队出来,突然头上亮了一个灯泡,想起一个多少年没有玩过的无聊游戏,叫做捉迷藏。於是我绕到一根柱子后面,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他,我想看看他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如果会,有多着急。

十分钟后,他开始左顾右盼;二十分钟后,他站起来去找我;三十分钟后,他脸上的表情让我开始有罪恶感。於是我慢慢地绕到他背后,轻轻拉拉他的手指头。

他猛地转过身来,一脸焦急,“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就在那边啊。”

“你在那边干什么?”

“我…我跟你开个玩笑。”

“你觉得很好玩吗?” 他板起脸,“我告诉你,刚才要是再找不到你的话,我恐怕就要去服务台去寻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是飞机场,不是菜市场,你以为我会走失吗?” 我嘟起嘴。就算是我不好,他这么凶我干什么?

以后的时间,我们并排坐着,程明浩好像真的很生气,一句话也不跟我说,却紧紧抓着我的左手,好像真的怕我走失。我也不说话,但心里很感动;他真的会着急,而且非常着急。

“我喝不完了,你帮我喝掉。” 要登机了,我把手里的薄荷摩卡递给他。

“喝不完你买这么大一杯干什么?”

“我买的时候又不知道会喝不完,” 我瞪他一眼。他耸耸眉毛,接过那杯咖啡。我顺势轻轻地拉拉他的袖管,“对不起,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他看着我,叹了口气,终於无可奈何地笑了,把我散在脸颊边的头发拨到脑后,“你怎么就这么让人不放心呢? ”

“让人不放心?让谁不放心?”

“让我不放心。行了吧?”

“就是要让你不放心。” 我也笑了,伸出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我不要他放心。他不放心,就不会舍得不管我。

飞机腾空而起,我突然发现,这一次告别,心境一点也不凄凉。因为有人守候,就不再害怕分离。

我在飞机上一边吃花生米一边想起他头发被我弄得乱乱的样子,不由又笑起来。这个傻瓜,给我买了一个牢得可以挡子弹、足够用上十几年的箱子,却不知道我其实根本不想去用它。我才不想东奔西跑那么辛苦,也一定不会去有枪战的地方 --万一哪颗子弹打穿箱子,我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干。我只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不去天涯海角,在你身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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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2:59: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fixed; WORD-WRAP: break-word" height="10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TR><TD vAlign=top>107

过了一段时间,收到杜政平的一个电子邮件。发给很多人,内容简洁,告诉大家他一切都好,另外有一个链接,是他新做的个人主页。

他的主页上有一个相册,点进去,先是好几张他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照片都是在纽约拍的,那个****情温柔地靠在他身边,两个人脸上都阳光灿烂,很幸福的样子;他大概追上了那个喜欢煲汤的女孩子。我翻到最后一张,是杜政平的单人照,看样子好像是在办公室里拍的,他身后大玻璃窗后面的楼房说不定就是世贸大厦。他在照片上显得很神气,一副少年得志的样子。

突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衬衫和领带上,跟着呼吸也屏住了。那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粗条纹的领带,我认识,而且我还知道它多少钱,因为它就是我买来送给杜政平的,是他去年的生日礼物;而他身上穿着的那件衬衫,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银灰色,淡得几乎看不出来,和领带一配,却交相生辉,比白衬衫有神采得多。送他领带的时候,我随口说这样配色好看,记得当时他说过要我今年送件衬衫给他。才一年时间,什么都变了,现在,他如期穿上了这件衬衫。食言的,是我。

我突然开始想,那件衬衫究竟是他自己买的,还是他女朋友送给他的呢?

想了半天,当然没有结果,我觉得自己太可笑:管它谁买的,反正不是我买的。

正看着照片,郑滢打来电话,“是杜政平长进了,还是我看男人的眼光降低了?” 她也收到邮件,一看照片上的杜政平,居然“惊艳” 。

我说,“我看你是丑男人见多了,偶尔来个稍微好一点的,就觉得特别醒脾。”

“他现在好像变好看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

“人靠衣装,工作了,打扮得整整齐齐,当然比较顺眼。怎么,你总不会觉得‘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纽约曼哈顿’ 吧?” 我笑起来。

“才不呢,小杜人还不错,就是太嫩。对了,他那条领带蛮风骚,不知哪里弄来的,我也想买一条。”

“HUGOBOSS,五十几块钱吧,不过是去年买的,不知道现在这个款式还有没有了。” 话刚一出口,我意识到,女人,是不打领带的,“买给谁?”

“不买给谁,随便问问,” 郑滢立刻扯开话题,“哇,真没想到你还为他动过血本。”

我不相信,觉得她八成是有了新男朋友,不知道那个男人送过她PRADA 没有。可是,她为什么不愿意说呢?后来我想,可能他们刚刚开始,她想等稍微确定一点再告诉我吧,於是也就没有追问下去。

“那个女人起码比你低十分。”

“我觉得她长得挺好啊,还会煲汤。”

“哼,小杜大概就是被她的汤给泡熟的。说正经的,我觉得他好像对你余情未了,你看他这张照片上的眼神,含情脉脉、花痴一样,还打着你送的领带,根本就是专门寄给你的。他可能希望你会后悔。”

“瞎说,只是凑巧而已吧。”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很多事情,都过去了,还提什么呢?而且,我并不后悔;或许有点失落,但不是后悔。
</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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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0: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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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和后悔,究竟有什么区别?

我回忆起和杜政平之间的那段感情。我想,我是爱过他的 -- 至少在某些时刻,否则又怎么会和他去谈恋爱?然而,到底爱得不够深,所以分手也就分手了,不会想到要重新开始,我甚至都不嫉妒他现在的女朋友。

失落,是在水晶球里回放一段时光,看着它慢慢重演,无论对错;而后悔,则是要拼命地想打破水晶球,把一切错误都纠正过来。我对杜政平的爱,够我失落,但还不够后悔。

对着回忆的水晶球,杜政平会觉得失落还是后悔呢?好像都不应该吧,因为他并没有做错什么。说来奇怪,爱情的版图上,倒酶的,常常是没有做错事的人;伤害别人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即使真是如郑滢所说,他对我余情未了,我也无能为力。终究,人只能先成全自己的幸福,然后才有余力去成全别人的幸福。

“喂,你在想什么?” 郑滢把我从思绪里拉回来。

“没什么,对了,昨天晚上你到哪里去了?我给你打电话,家里老是没人。”

“张其馨和她那个眯眯眼吵架了,拉着我去买衣服。本来我已经累得差不多,还陪她出去跑了整整一晚上,一面逛,一面听她在我耳朵旁边叽哩咕噜,简直受罪。每次都这样,姓林的不乖,我就倒酶。张其馨你也知道,发起脾气来‘作’ 天‘作’ 地‘作’ 死‘作’ 活。你快点来吧,以后我们轮流值班。”

“林少阳又新认了个干妹妹?” 林少阳去年下半年升了一级,他把这归功于夏天陪他干妹妹兼三线主管的女儿打网球、口口声声“看见了吧,哪里有人哪里就需要搞人际关系” ;张其馨大不以为然,说“你的实力本来就够升级的嘛” ;林少阳反驳“实力够的人好多呢,为什么升我就不升人家,有时候,要学会四两拨千斤,懂不懂”。两个人闹了一阵别扭,好在他那个“干妹妹” 做完实习就回东部上学去了,并且和从前的男朋友鸳梦重温,这件事情才算过去。

“比那可怕。不是新的,是旧的;不是干妹妹,是老情人。杀伤力加倍。” 原来,昨天,林少阳的大学同学在旧金山聚会,张其馨陪他去,结果和林少阳以前的女朋友碰个正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个眯眯眼自己不争气,大概多看了人家两眼,跟人家说了几句话。好,醋罐子打翻,醋统统泼到我这里来,而且还是镇江老陈醋,后劲十足。”

我笑起来,“林少阳大概和田振峰一样是贾宝玉投胎。”

“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昨天我们把梅西百货女装部从上到下兜了两个圈-- 一层不少噢,然后又去对街的男装部兜了两圈,困得我差点趴在柜台上睡着。”

“买什么了?” 我知道女人发起火来通常喜欢虐待信用卡。

“不要提了,她本来信誓旦旦说要刷爆一张卡然后把发票扔给眯眯眼,反正他今年涨了工资,我听了还挺兴奋。结果你猜怎么样,挑来挑去,自己只买了瓶护肤霜,衣服都是帮林少阳买的,说什么 Calvin Klein 大减价,错过可惜,根本就是她自己没用,我都后悔陪她出去。” 郑滢的语气里满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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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1: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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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后来我们回家,再后来眯眯眼就来把她领走了。”

“她对林少阳怎么说?”

“这就是最最让我生气的地方。她在我面前喋喋不休、口水泡遍林少阳八代祖宗,赌咒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理他;可是等那个王八蛋跑来,两句好话一讲,立刻服服贴贴、温柔得像只小绵羊,什么脾气也没有了。”

“这大概就叫‘一物降一物’ 吧。”

“我看她这么‘降’ 下去的话,真的要投降了。男人哪,跟小孩子一样,不能惯的,你越惯他越不像话。比如昨天,林少阳心里大概还暗暗高兴,你想,惹惹女朋友吃醋,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不会掉块肉,到头来还有新内裤穿。”

“内裤?” 我很诧异。

“Calvin Klein 的男式内裤不是很出名吗?”

“我是说,她给林少阳买内裤?”

“很没出息吧。”

“不,我的意思是,她会给男朋友买内裤?”

“内裤怎么了?你不也给杜政平买过领带?”

“领带和内裤是不一样的,” 我叫起来,“领带是光明正大的。”

“拜托,内裤怎么不光明正大了?男人可以不打领带,你倒去问问看,哪一个不穿内裤?就算苏格兰男人也不会是一天到晚穿裙子的吧。”

“总之感觉怪怪的,女人给男人买内裤,就好像男人给女人买胸罩。再说,她怎么知道…尺码呢?”

郑滢格格地笑起来,“知道就可以,你管人家怎么知道的呢?顺便告诉你,张其馨拿起一套小号、再拿起一套中号看看,到头来还是挑了小号,我在旁边差点忍不住笑出来。她老是担心眯眯眼去花个美国女孩子,我看根本多余,他就算想,只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喂,你千万不要跟她说噢。”

“恶心死了,除了你,谁会好意思说?” 我笑着骂她,脑子里却不由浮上一个问号:张其馨给程明浩买过内裤吗?我心中隐隐有点不安:我想,我不会给他买内裤,因为觉得那样实在太肉麻。那么,假如张其馨买过,而我没有买,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如她?我有点烦恼,假如把内裤作为衡量爱情的尺度,我是必输无疑。

其实,自己的男朋友,好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我突然悲哀地有点明白张其馨究竟什么地方胜我一筹-- 她天生懂得把肉麻用在刀刃上,挥舞一下,就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浪漫”;而我做不到,我只会让肉麻烂在心里,腐朽的永远腐朽。

我仿效杜政平的做法,提前一个学期就用实习的方式去公司上班,然后年底回学校答辩论文。五月份,我办好手续,把大件的东西半卖半送处理掉,剩下的零碎塞进两只大箱子带上飞机。

飞机起飞,机长向大家问好,说“此次航班的终点站是旧金山”。我把手表调到美国西岸时间,再过几个小时,就可以又见到他了。他现在会不会也在看着手表算什么时候该出发去机场呢?

我有一种久违的、回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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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1: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10

飞机到旧金山,我走出通道,接机的人群里看不见程明浩。我记得昨天明明把飞机班次和到达时间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他,晚上打电话时,他还说过跟导师请好了假,要来接我的呢。

怎么搞的?我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有点不耐烦:居然迟到,等会儿来了,一定骂他两句。

十五分钟过去,我去买了一杯薄荷摩卡,突然想起他会不会像我上次一样玩捉迷藏,随即又马上打消这个念头,以程明浩的性格,绝不至於那么无聊。那么,是他临时有什么事情绊住了,要不是公路上塞车,天哪,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我的心猛地一沉,开始不安,坐在凳子上东张西望,心里默念着,千万、千万不要让他出什么事情,千万不要。

二十分钟后,他终於出现,我立刻跑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怎么这么晚才来?”

他理理额前有点凌乱的头发,“我去医院了,出发晚了一点,路上又碰到塞车。”原来的确有人出事了,不过不是程明浩,而是张其馨。今天早上她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在一个路口,自行车被一辆卡车挂倒,摔在地上,手臂骨折,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学校接到医院通知,立刻给她档案上的“紧急情况联络人” 打电话。而张其馨档案上的那个“紧急情况联络人” ,是程明浩。

“她不要紧吧?” 我吓了一大跳。

“检查过了,大脑和脊椎都没有问题,幸亏她被车子挂住的时候是往外面倒的,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松了一口气,“不过手臂要上一阵子石膏。”

“那就好。” 我嘴里这么说,不知为什么,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好多年前在学校医务室看见田振峰捧着张其馨右手小拇指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样子,心里很不舒服,有点像勉强咽下一个冰冷的大三明治,堵在胃里无法消化的感觉。

刚才程明浩跑到医院去看她的时候,是不是也来过一场怜香惜玉?他们四目相接,会不会觉得感慨万千?搞了半天,他把我扔在机场,是去关心她了;我还傻乎乎地提心吊胆,怕他出事情。

我很委屈:凭什么她总是有理由让人去怜香惜玉?连分了手的男朋友也不放过?

程明浩大概看出我不太高兴,伸手过来搂我的肩膀,我把他推开,看着他衬衫前胸的钮扣发呆。

“怎么了?”

“为什么是你?” 我盯着他的眼睛问,“我是说,林少阳干什么去了?”

“大概… 我想,有可能她忘记更新自己的档案了吧。” 他抓住我的手,“你不要胡思乱想。”

我摔掉他的手,“我觉得你刚才根本就不应该去。”

“那我应该怎么办?”

“你应该怎么办?打电话给林少阳,让他去呀! 你是她什么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为什么生气:不是因为他迟到了,也不是因为他去医院看张其馨,而是因为他的名字居然还出现在张其馨的个人档案上,居然还是她的“紧急情况联系人”!

他们之间,究竟还有什么?

我知道他们曾经共同拥有一段过去,并且在心里说服自己不去介意、不去深究,却没有想到事不由人,有些东西竟然像立体电影一样一路逼到眼前来,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我留。更加让我绝望的是,我发现自己还是很介意,还是会深究,无论我想不想。

或许,藏着爱的眼睛真是容不下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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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2: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111



在车上,我接着和他赌气。



“我当时没想到那么多。”



“那你当时想什么了?我看,你大概心急如焚,什么也顾不上去想,对不对?”



“她也是你的朋友啊,你难道一点都不关心?”



“真会避重就轻,不错,她是我的朋友,我当然关心。老实说,换成郑滢,你就是把她从大街上一直背进医院我都不会怎么样。可是别忘了,张其馨是你的前任女朋友,人家现在有新男朋友了,而你,把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扔在机场跑去看她,就算我不说什么,林少阳心里会怎么想?”



“你究竟想说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



“我想说这种事情不应该发生第二次。”



“好,我保证不会发生第二次。行了吧?其实,刚才在医院张其馨还跟我道歉呢。”



“她道什么歉?” 一听这句话,我的火气又蹿了起来,“道歉借了我的男朋友吗?” 张其馨好像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得了便宜还卖乖。



有些东西是借不得的,一旦借了,就算还回来,总不一样。我不借。



“关璐,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事情都过去了,你还想怎么样?” 他无可奈何地看看我。



我瞪他一眼,转头看窗外的风景。事情都过去了,我还想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



我不再理他。



程明浩帮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公寓,非常小,但是卧室和客厅各有一扇很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外面的车水马龙,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暖融融的。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太阳。”



我点点头。



他把钥匙给我,“房门上我自己帮你换了一把牢一点的锁,睡觉的时候别忘了把门窗都关好。”



我说,“谢谢。”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可是,我很怕他对别人也一样的好。那样的话,他就算对我再好也不特别了;相比之下,我倒宁可他对我差一点,但不要对别人好。我要做他心里最最特别的那个人。



如果他的心是一座房子,我希望那是一套小小的公寓,只住我一个人,还装着一把牢固的锁,有两扇明亮的窗,我就很快乐了;我不要和人家分一座豪宅,管它里面几层楼几个卫生间几个车库。



我很想把这些心事都告诉他,可是,对着他的眼睛,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会板着脸,好像我依然很生气。我真没用。



第二天去公司报到,填了一大堆表格,其中有一张就是关于“紧急情况联系人” 的。我填上程明浩的地址和电话号码,突然想起昨天的事情,又生起气来,恶作剧地想把他的名字擦掉,写上杜政平的,心想,假如出了什么事情,公司把电话打给杜政平,让他也尝尝嫉妒的味道好了。后来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我怕万一运气不好,出门就在楼梯上摔一跤,公司真的小题大作去通知杜政平,程明浩会生我的气,另一方面,我也不希望哪个愤怒的女人千里迢迢从纽约来拎着一锅汤往我头上泼。



在公司里见到郑滢,第一眼我都几乎没认出来,因为她把一头卷发拉直,披在肩上,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



女人突然改变发型,绝对是为了男人。直觉再次告诉我,她一定在谈恋爱,而且是和一个喜欢清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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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2005 13:02: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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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容光焕发,一看见我,立刻跑过来嘻嘻哈哈地打招呼。

“你怎么突然把头发拉直了?” 我摸摸她的头发,平平整整、光滑柔顺地散在浅蓝色短袖衬衫上,看上去很妩媚,“刚才我走进来,踩了一脚炮灰,现在才明白是为什么。”

“想拉直,就拉直了呀,” 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的头发告诉我,老这么卷着太辛苦了,我想想呢,觉得有道理,就索性让它们放放假。”

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下班后,我们一起去看张其馨。让我有点吃惊的是,她已经和林少阳搬到一起。我们进门的时候,林少阳正忙着做饭炒菜,系着围裙忙得不亦乐乎;张其馨坐在窗边的沙发上看一部长篇电视连续剧,转过头来热情地招呼我们。她也改变了发型,却是往另外一个方向,把留了多年的头发剪得半长不短,然后烫成像发了一半的泡面,有种成熟女人的味道。

“你怎么样?” 我问,指指她被石膏和绷带缠得紧紧的手臂。

“好看吗?” 她更加关心的却是自己的头发,“前几天才烫的。”

“嗯,挺有味道的。” 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虽然心照不宣地觉得有点可惜,因为张其馨的发质很好,稍微处理一下,不输当年电视上那个“秀发如丝般润滑” 的飘柔广告模特。

林少阳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他申报的一项专利通过了,公司奖给他一笔钱。

“帮人家打工就是这点不好,有了专利也只能送给公司,”林少阳把锅子里的菜翻几下,“要是我自己开公司…”

“他就是喜欢吹牛皮。” 张其馨轻轻地对我们说,眼睛里洋溢着幸福,随后把声音提高一点,“记得把火关掉再放盐,否则菜会发黄!”

“知道了知道了,我烧菜,你就尽管放心好了。”

“放心?你烧出来的东西,除了开水,好像还没什么好吃的。”

“喂,小姐,在你的同学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就算打狗,也该先关门吧。” 林少阳笑眯眯地把菜一样一样端到桌上,他殷勤的时候的确很讨人喜欢。

“那笔钱打算怎么办?出去度假吗?” 郑滢比较关心吃喝玩乐的事情。

“我们打算春假的时候去一次夏威夷。其实我本来想去纽约的,后来他说既然已经在西海岸了,去夏威夷更加合算。”

“就是,纽约有什么好玩,又冷又脏。” 林少阳在旁边插了一句。

“你去过,我没去过嘛。” 张其馨嗔他一眼。

“好好好,那秋天感恩节的时候带你去,正好看中央公园的红叶,怎么样?”

他们一副恩恩爱爱的样子,好像什么争吵都从来没有发生过。我看着林少阳,突然想到昨天张其馨摔伤手臂的时候,她们学校并没有把电话打给他,而是打给了程明浩,他心里就一点疙瘩也没有?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还是男人的气量比女人大,不那么介意?

临走的时候,张其馨拉住我的手,轻轻地说,“昨天真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档案改过来,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没生气吧?”

我摇摇头,还她一个微笑,“不要紧。” 好像也没别的话好说了。

昨天那件事,就象一片云,在我的心上无端投下一片阴影,又飘得无影无踪,让我反而觉得自己的气生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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