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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19:28:5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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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像许文磊那样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其实,你也完全可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是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 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他,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什么“触电” 的感觉,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仅此而已。而且,每当涉及到和爱情有关的问题,我就会犯迷糊,做一些心里没底的事情。我说我相信爱情,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了,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吧。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然而,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
马克. 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可以用“浔” 去衡量,爱情又该用什么去衡量呢?
那天回家的车流里,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希望他对我微笑,我先对他微笑;因为希望他对我好,我先对他好;因为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我做了很多自己想想都觉得肉麻的事情。到现在,我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已经扔了出去,接下来,又如何呢?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在心里暗自掂量,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场面。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郑滢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没有她那么潇洒,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一个周末,我和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位男同事一起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於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 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这个同事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过几天,他约我周末去爬山。
那个人很好,但是,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之外,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事又给我打电话来,像所有本分的男人一样告诉我他对我“印象很好”,问我周末是否愿意一起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个星期其实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很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於忍不住,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加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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