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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5 13:04:5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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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站在芬芳得呛人的空气里大眼瞪小眼。杜政平比我早冷静下来,努力摆出一副比较轻松的表情,“你反正不喜欢,我留着它干什么?”
“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犯得着发这么大的火吗?再说,你也讲过香奈尔五号是暴发户专用的,要不要我去拿来一起砸掉算数?”
他一言不发,去厨房拿了张厚纸巾,回来弯下腰把地上的碎玻璃一片一片捡起来。当他把最后一片,也就是我脚背上那一片捡起之后,抬起头来,“关璐,你看不上我。”
那天晚上,我和杜政平没有去参加新年聚会;反之,我们留在家里做爱 --从2001年做到2002年,可谓旷日持久。西瓜味的清甜水一样漫进房间,柔美而迷惘,像爱情的反反复复,叫人随之浮浮沉沉,却半点不能做主。
凌晨一点二十分,杜政平突然摁亮了台灯,侧过身来问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光线,等终於能看清时,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痛苦。那种眼神像根根幼细的蚕丝勒进我心里,越勒越紧,我太熟悉它了,因为,我自己也曾经用同样痛苦的眼神去凝望过一个人。他这么看我,心里一定非常非常难过。我明白了。
我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爱你。”
“真的?”
“真的。”
“关璐,你知道,我很爱你的,” 他把我抱得紧紧的,语气里带着小孩子“全抛一片心” 式的固执,“我真是很爱你的。”
我有点震惊地发现,在杜政平的心目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 。
我把手伸到他的胳肢窝下面轻轻地挠,“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要是不爱我,为什么要来栽培我呢?栽培一个人,其实是很辛苦的…”
第二天,在开始实施“新年计划” 之前,我干了一件计划外的事情 -- 我翻箱倒柜找出所有和程明浩有关的照片,把它们统统烧掉。我不想再看见他。
2002年杜政平过生日,我特意去买了一瓶阿曼尼的Acqua Di Gio 送给他,算是补上被砸掉的那瓶。他笑着接过去,却没见他用过;事实上,后来,我没在他身上闻到过任何香水味。
好几个月,那股西瓜味在我的浴室里阴魂不散。直到如今,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山人海里要是哪个男人用Acqua Di Gio,我只要闻一下,立刻就能分辨出来。
郑滢曾经感叹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抛弃了她,事实却正好相反:她的本家把她转给自己的同事 -- 而且是女同事,不是“不要她” ,恰恰是为了“要她”。那以后没多久,郑广和对郑滢展开了地毯式的追求,死缠烂打加柔情万种,用事实证明了这个男人对女人的了解是远远超越了生殖系统的。
情人节那天,郑滢捧着一个插着一打玫瑰花的菱型花瓶来找我,“给你摆摆。”
“好漂亮的花!”我叫起来,“哪里来的?”
“郑广和送的,我办公室里都放不下了。”郑滢的脸刷的红了。原来,我们公司为了减轻收发室的负担,明文规定不为员工接收花店送的花 -- 很不浪漫的规定,郑广和医生大脑袋一转,有了,自己去买来十二打玫瑰花,配上形状各异的水晶玻璃瓶,亲自开车送到我们公司。当郑滢接到电话到底楼大厅去见他,整整两排沙发都被玫瑰花占据着,浩浩荡荡,蔚为壮观,像个小型的阅兵式。郑广和就站在两排玫瑰花之间,笑得像拿破仑 --当然,他比拿破仑高。
郑广和这一招实在够厉害:一. 一百四十四朵玫瑰花大兵压境,哪个女人见了不感动得稀里哗拉脑子发热?二. 替郑滢在公司里挣足了面子:女人有了男人宝贝她,身价立刻不一样,何况她是那年情人节唯一一位收到玫瑰的女员工,铺天盖地,给其他人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几年之内传为佳话;三. 变相给自己拉了选票:让郑滢周围的女孩子们既羡且妒,众望所归认定他是个模范好男人;四. 摈除了我们公司里可能存在的竞争对手:嘿嘿,愣头青,你撒泡尿照照自己,可有我的魄力乎?没有吗,一边凉快去。
副产品是顺便还让很多女孩子的男朋友挨了一顿骂,第二年情人节吸取教训,诚惶诚恐地当鲜花快递员。
综上所述,此举几乎赶得上战国时代燕国的太子丹收买荆坷的架式,二话不说,情重如山,让人唯有以身相报,刺秦王也得干。
2002年的春天是个结婚的季节:三月份,张其馨和林少阳结婚;五月底,郑滢和郑广和结婚。
郑滢要结婚的事情,杨远韬不知从哪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了,把一份礼物寄到她公司里的地址,郑滢把我叫过去一起开封。打开外包装,浅蓝的纸盒立即告诉我们那是一件Tiffany。
我们对看一眼,郑滢从黑色丝绒盒子小心翼翼地拎起一条白金项链,下坠一个简单而雅致的挂件,两个同心圆,用碎钻嵌出几个罗马数字,看上去有点像个时钟。
盒子里有张卡,上面只有四个字,很漂亮的笔迹,“祝你幸福。”
郑滢把它戴到脖子上,问我,“好不好看?”
“很好看。” 杨远韬的品味无懈可击,只是不知道他送这个“时钟” 究竟是希望郑滢能和她的夫婿天长地久,还是在抱愧自己曾许诺过却不能给予的天长地久。
郑滢把那张卡仔细看了两遍,然后撕掉,“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打算把这条项链怎么办?”
“戴啊,这可是我的结婚礼物,” 郑滢扬起脸冲我一笑,竟是一脸神采飞扬,“Tiffany is Tiffany。你以为我会舍得还掉?”
从那天之后,我心目中最勇敢的女性形象由海伦凯勒让位给我的好朋友郑滢。为了她有勇气对着老情人送的结婚礼物神采飞扬地微笑然后说“Tiffany is Tiffany” ;她收下一条项链,放走了心中那个浪子,影子都不留。
比“怀念” 难的是“怨恨” ,比“怨恨” 难的是“忘记” ,比“忘记” 更难的,是“直面” 。说句或许会让鲁迅先生在黄泉之下跺脚的话,“真的猛士” 肯定谈过恋爱,如果没有,应该马上去谈一场,因为经历过爱情残酷而狰狞的时刻、见识过那些不流血却久久不愈的伤口的人,绝对有足够的勇气去“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 。
走出郑滢的办公室,我想起程明浩送给我的那一条有玫瑰花图案的项链,摇摇头。郑滢说得有道理,送不起戒指的男人就喜欢送链条,把人家套了起来,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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