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trong>请教一个新问题,国内新法规和护照</strong></p><p>国内有个新的保密法条例:就是在国防单位工作的辞职后三年内不准出国。 我连续在这里已呆了5年了,但国内的工作关系还保留着,现在面临拿PR并必须辞去国内的工作。请教对这方面有经验的大侠几个问题:1。我拿到PR后三年内回去探亲或旅游会有问题吗?三年后呢?2。我的护照08年9月到期,到时更换护照会有什么问题吗?有什么好的方法吗?我担心到时会出现说我违法的情况,不给换护照或回国了就不让出来并进行处罚。另外我说明几点:1。我不想放弃国籍;2。我决不会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其实就我知道的那点东西很有限,并且已过了5年了)。我选择这边是因为这边的工作环境单纯不如国内复杂,目前在我原来的国有企业里的工资想存点钱很难,因此想再在这里呆多几年。万分感谢!</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6 23:53:3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