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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版主请进来帮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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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07 13: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我5月申请,8月收到拒信.信上写着:we regret to inform you that application has not been successful. you may wish to re-submit another application for our consideration <u>in</u> 1.5year's time.</p><p>请问上面是要我在一年半内再去申请,还是一年半以后才去申请?</p><p>如果我打算12月份再去申请的话,希望大不大.?</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8 12:31:53编辑过]
发表于 22-11-2007 15: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strong>&nbsp;<u>in</u></strong> 1.5year's time but not "<strong>within</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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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07 19:1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半是从什么时间算起?递交材料的时间?还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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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07 00: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lexchong</i>在2007-11-22 15:06:00的发言:</b><br/><strong>&nbsp;<u>in</u></strong> 1.5year's time but not "<strong>within</strong>"</div><p>有什么差别吗?能说的清楚点吗~谢谢!</p><p>还有我可以12月份再去申请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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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07 10: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猫认为是过1年半左右再申请机会比较大,当然你的条件若改变,如工资比过去牛好多,文凭比过去更大张等等,你想缩短PR等待期,可不妨一试。所谓官字两个口,要不要批由他说了算数。[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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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7 13: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标题很霸气.... 斑竹不是权威,为什么不听多一些高手的意见呢...</p><p>一年半之后</p><p>除非像老猫说的,个人资料有很大幅度提升,移民局才会在期限内重新考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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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1-2007 12:3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请给我个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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