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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艾薇 于 6-5-2009 12:34 编辑
今天早报上的报道,真是太可怕了。
http://www.zaobao.com/sp/sp090506_510.shtml
又打又踢又摇晃 女佣虐婴全程被拍 (2009-05-06)
女佣虐待两个半月大男婴,大力摇晃他睡觉的摇篮,对他又打又踢,结果被闭路电视拍下,虐待行为无所遁形。
25岁的被告伊蒂昨天认罪时声称男婴当时啼哭不休,令她感到沮丧,进而犯下罪行,如今后悔万分。主控官说,男婴当时仅两个半月大,若不是闭路电视拍下虐婴过程,女佣可能还逍遥法外。
判坐牢9个月
法官判被告坐牢9个月,被告闻判后脸上毫无表情。
男婴目前一岁,与父母住在巴耶利峇一带。被告来自印尼东爪哇,已婚,有一个三岁女儿。她受雇于男婴父亲(31岁),2007年11月到雇主家工作,负责照顾男婴和处理家务。
去年1月25日早上9时30分左右,男婴父母不在家。被告把男婴放在沙发上,让他躺着。她推男婴的大腿内侧,然后打男婴腿部和下体,男婴痛得哭起来。被告拉男婴的手,大力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
之后,被告把男婴抱进沙龙摇篮,让他睡觉。被告用脚推动摇篮,然后猛踢摇篮。她用手拍打男婴头部,推男婴头部。她也用脚踢男婴臀部。男婴遭受虐待,有口难言。
被告以为所作所为神不知、鬼不觉,可是这一幕却被安装在客厅的闭路电视拍下。
同天晚上11时左右,男婴父母查看闭路电视,惊觉儿子遭被告粗暴对待。隔天,男婴父亲据情报警,被告当天被捕,而该卷录像带成为指证被告罪行的证据。
根据医药报告,男婴身上没有外伤,听觉未受影响。被告面对一项虐待儿童,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纳塞伊斯曼律师为她求情说,被告来自贫困家庭,前年8月到新加坡当女佣。正式工作之前,她和其他女佣一起接受训练,听她们谈起新加坡雇主对女佣的不合理要求,还听一些女佣诉说遭虐待的经历。她听了之后,心里感到担忧。
他说,被告当时因为男婴啼哭不休,感到沮丧,才一时判断错误作出那种事,后悔万分。律师也指男婴并未受严重伤害,身上没外伤,希望法官念在被告已知错,给予轻判。
恶行上传网站
男婴的家人过后把女佣恶行的录像上传到视频分享网站,短短几个星期吸引了超过1000条留言。留言者希望借此提醒其他雇主。
另一方面,男婴的薛姓婆婆(57岁,家庭主妇)昨天在住家受访时说,女佣落得如此下场确实可怜,叫人同情。但她无法理解为何女佣会如此伤害一个婴儿,“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她说,女佣平日和事发时的行为简直判若两人。两个月的相处,让薛婆婆觉得女佣工作勤快,礼貌亲切。
她也说,女佣和她的关系最好,有心事都会告诉她。但看到录像里的她如此异常,让她感到生气又失望。“她有什么问题可以对我说,何必做出这种害人害己的事?”
薛婆婆事后整理女佣行李,在她的枕头下发现一把剪刀、剃须刀片,还几片看似羊毛的东西。她也找到女儿不见了的两条项链和一些化妆品。她和女儿女婿都感到十分惊讶,觉得女佣有意欺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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