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平凡又平凡

[房产] 屋主签约后不愿卖屋 高庭:卖方须四周内完成交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9-3-2012 20:55:17|来自:美国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戏规则向来如此,
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只是还有大部分人一直认为,
够兇够无赖就会赢,
只不过,法律诉讼的费用太高,时间太长,
迫使大多数人都避免打官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3-2012 14:41:33|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对于房屋经纪也是个极大的讽刺

卖方之一是房屋经纪,竟然没有处理好自己的CASE

难道是偷鸡不成蚀大把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2 12:38:44|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人家买家这3年怎么过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4-2012 13:29:59|来自: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真是愚不可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