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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3 13:41:53|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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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达国家的定义,有多种说法,但公认的标准是:较高的人均GDP(不是GDP总量)和社会发展水平。按1995年前后的标准,人均GDP在8000美元以上(按名义汇率计算)加上一定程度的社会发展水平就可基本定义为发达国家。近10年的发展,使8000美元这个标准已经落后了,2005年应提高到10000美元左右。按这个定义,在这10年,有8个国家已经加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这8个国家是:塞浦路斯、巴哈马、斯洛文尼亚、 以色列、 韩国 、马耳他、匈牙利 和捷克 。 另外,阿联酋、科威特等产油国人均GDP很高,但社会发展程度低,文盲率在30%以上,不能列入发达国家之中;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等微型国家也不列入其中,香港、台湾、荷属安的列斯等未获国家地位的经济体也不列入其中。 2005年世界发达国家新名单(括号里面的是按名义汇率计算的人均GDP): 原有的发达国家(共24国): 欧洲(18国): 卢森堡(69,056) 挪威(53,465) 瑞士 (49,246) 爱尔兰 (46,335) 丹麦(45,015) 冰岛 (44,133)瑞典 (38,451) 英国 (36,977) 奥地利 (35,861) 荷兰(35,393) 芬兰 (35,242) 比利时 (34,081) 法国 (33,126)德国 (33,099) 意大利 (29,648) 西班牙 (24,627) 希腊 (18,995) 葡萄牙 (16,658) 美洲(2国):美国(42,076) 加拿大 (32,073) 亚洲(2国): 日本 (36,486) 新加坡 (25,176) 大洋洲(2国):澳大利亚(29,761) 新西兰(23,276) 新增的发达国家(8国): 塞浦路斯 (19,008) 巴哈马 (18,190) 斯洛文尼亚 (17,660) 以色列(16,987) 韩国 (14,649) 马耳他(13,144)匈牙利 (10,896) 捷克(1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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