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通知,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补发、换发,以及办理旅行证等手续,必须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请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或法定监护权证明)、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护照、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持PR者,请提供RE-ENTRY PERMIT),同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声明书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下查看下载)。
如父母(或两个以上法定监护人)有一方不能陪同,须提供未陪同一方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为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
由于未成年人监护权情况复杂,以上说明不尽之处,请向接案工作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