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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mbda

[其他] 北京下狠手!要对境外中国公民开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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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5 13:02:2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征就好,如果真的征到的话,那就换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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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2-1-20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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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5 14:58: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aoK 发表于 12-1-2015 13:02
不征就好,如果真的征到的话,那就换护照。

肯定要挣,没道理不征,就是时间问题,当然先是宰几个大户先给大家看看,然后对普通人就是寄张表,自己纳税,然后海关记录连锁,放你Y回去,然后嘿嘿

我估计3年左右实行,我是乌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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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5 16:42: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公派出国务工的人员,中国政府知道他们的收入,可以征收他们在国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那些私人出国留学,毕业后在国外工作的人,中国政府怎么知道他们在哪个公司工作?该收多少税?难道回国过海关时要出示收入证明?不出示不让回国?在国外没工作不让回国?

感觉这项规定只是针对公派出国的工作人员,其他人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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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全凭自觉,看你对党国的忠诚了。不过你该交不交就是违法,什么时候处理再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1-20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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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5 17:13:5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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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015 22:20: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AYNEWEI 发表于 12-1-2015 10:06
我前面说的不是定义。而是中国政府怎么认定的细节:

“二、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同一人有可能同时为中国 ...

受教了,还是Way版了解得详细,的确,国内办事更多靠的是条例而不是法律,坐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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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8:17:1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它可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 1.户籍:人们通常称为户口,中国公民通常在我国是有户口的,但在我国常驻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的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不在中国境内,故通常不视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2.经济利益:一般是考虑个人的主要财产、经营活动中心等因素。 3.习惯性居住: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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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09:08: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新条例吗? 木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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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11:09: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中国的税法:

只有居民和非居民的区别, 分别为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和国籍没有关系.

如果还不了解, 建议去找最新的会计手册, 或者上中国会计课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有些记者,胡说乱说

https://bbs.sgcn.org/thread-76168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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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12:49: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雁过拔毛的好政府: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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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2015 14:40:07|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郑丽颜 发表于 13-1-2015 11:09
按照中国的税法:

只有居民和非居民的区别, 分别为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承 ...

在国外工作属于居民还是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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