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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里虽然有很多这方面的帖子,但是还是不是很清楚。
老公PR,老婆DPR,宝宝LTVP,全家申请SC,按要求每个人都需要填写一份表格。
问题一: 其中PR,DPR申请表里面有宣誓表格需要在OFFICER见证下签字,这是不是意味着PR/DPR两个人都必须去ICA?
问题二: 宝宝16个月,需要提交申请表吗?如果需要,宝宝不会写字,表格里面的签字爸爸可以直接代签吧,这样宝宝可以不去ICA吗?
问题三:我们PR都不到两年,不确定ICA收不收材料,想了解一下具体程序:
先在ICA楼下排队,再到6楼排队等待预审取号,如果不收材料就直接退回。如果收材料就给号等待面试,或者通知下个礼拜来面试?
不知道说的程序对不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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