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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onlim 于 3-8-2021 21:58 编辑
放债法禁止未经许可的放贷业务。它并不禁止放贷行为。向朋友或家人提供贷款或多次贷款不构成放债业务,除非交易有系统性和连续性. 因此,向朋友和家人贷款不需要执照.
只要您不从事放债业务,向朋友和家人收取贷款利息是合法的。一些新加坡人错误地认为,您必须是有执照的放债人才能对贷款收取利息。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您打算向朋友提供的贷款涉及大笔资金, 应该聘请律师起草借据合同,规定贷款的条款. 在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让第三方担保贷款。为了使担保具有可执行性,担保必须是书面的,并由担保人签字。理想情况下,包括证人在内的所有各方都应在场并一起签署文件.
如果朋友或亲戚欠债而拒绝偿还, 您可能需要考虑法律追索权,尤其是在涉及大量资金的情况下。请注意,小额索赔法庭 (SCT)不处理涉及贷款的索赔.
律师可向债务人发出要求函。如果债务人无视要求书,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来追讨债务。当您提起法律诉讼时,如果您能举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贷款的存在,您的案件就会更有力。这些可能包括证人、短信、电子邮件交流、借据、银行交易报表等
如果债务是直接的并且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则可以获得简易判决或缺席判决,并且可以避免全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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