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fx8fx

[职场] [讨论]抵境永久居留计划(LPR)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1-5-2006 13:1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的,不要这样啦,做人要善哉善哉。</p><p>在网上大家也要友好嘛。版主并没有作错什么,她也是好心一遍,却落得个好像哪里得罪你了。</p><p>和为贵!本着给大家解决问题就行。都是中国人,相互多帮助。</p><p>个人观点。。。。。</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