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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示威行动发展到某一个程度就是政治夺权,它最明显的征兆一是暴动,二是外国势力介入。任何有意义的分析必须从国家稳定(是否导致分裂)和政治夺权(是否权力转移)的角度去观察,而不是从人权的角度去瞎扯。人权是没有标准的,美国妇女能投票也是杰佛逊人权宣言一百多年以后的事。
“6·4事件”的性质是夺权,这种示威基本上是无解的。类似的事,美国的“补偿金事件”和“肯特州大学事件”,虽然相比程度较轻,但胡佛总统和尼克松总统都选择的军队镇压,直接用枪子儿说话,根本不费口舌。“6·4事件”对国家和政权稳定的威胁程度远高于上述两者,出动军队是唯一的选择。即便如此,中国军队的克制程度还是远超美军。二十年前,我亲眼在电视转播上看到示威者把燃烧的棉被放在一辆装甲车上,一名士兵受不了高温和烟熏跳出来,结果被活活打死。显然,这种事绝不可能发生在任何号称有民主和人权的西方国家军队身上,美军尤其不可能,机枪早就扫射过去,绝对没可能让任何威胁者接近,甚至还让他们把燃烧物放到车顶上威胁自己的生命。
民主是建立在法律上。政府宣布戒严,戒严英文叫“martial law”,也就是用军法来管理。如果戒严都不能使人民恢复秩序,那么派遣军队就是一个非常正当的民主程序。但处理的过程必须是:先宣布戒严,再派遣军队。这个,中国做到了,美国没有。美国先枪杀一批,再宣布戒严。所以同样是派军队对付示威者,在处理的程序上,中国政府比美国政府有正当性。那么,谁更民主?
其实“6·4事件”已经过去了,多谈无益,最重要的是有没有学到教训。我非常肯定大部分当年经历过这件事的都学到了,他们不再听信西方的鬼话,吵闹什么民主与人权,而是大步向前走,拼命发展和建设。这就是大乱之后的大治,高效率的快速建设甚至令西方国家非常害怕。可惜还有些人却依然没有牢记任何教训,不停跟随西方鬼叫“民主”与“人权”,看不清“6·4事件”的本质是夺权,这无疑是无耻、无知、又无聊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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