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542|回复: 2

,,,,999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6-2009 09:06: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彩诗 于 7-1-2010 21:38 编辑

夫妻两入新加坡国籍了,当然孩子也是新加坡国籍了,而且在新加坡出生的。
夫妻两工作很忙,想把这个孩子托给在中国的外婆二年。请问这种情况用什么方式可以长期住在中国呢?
     因为孩子如果办探亲的话,他的妈妈也入籍了,可能办不了啦。哪位妈妈知道如何办理这个手续。  感谢
发表于 9-6-2009 14:04: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可以去中国大使馆办寄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6-2009 19:44: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回国的时候问了公安局
也是说要去大使馆开个什么证明说办寄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